作者pavaro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请问这样的判决如何强制执行?
时间Sun Mar 20 16:10:40 2011
事实经过:
朋友一个案子千辛万苦自己告完後,判决这样记载
「A将不动产移转登记并交付B时,B应给付A新台币300万元。」
问题:
请问这样A要怎麽强制执行?
A当然可以把房子过回去给B,但又怕过回去後,B名下没财产,执行无门。
有人教说,可以寄个存证信函给B,表示已经愿意交付房子,
这样就可以对B执行了。真的这样可以吗?
麻烦大家帮忙!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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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12.97
1F:→ Iolaus:真的不可以。 03/20 16:49
2F:推 hoboks:强执法4 03/20 16:51
3F:→ alawyer:A不能主动提制执行,需由B自行提出。 03/21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