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771113 (万能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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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离婚後已再婚,那前妻与小孩有继承权吗?
时间Sat Mar 12 23:43:25 2011
事实经过:
我的伯父上星期去世,他在民国86年时与前妻离婚,
当时他们有共同领养一个小孩男生,双方皆与其无血缘关系,今年未满十八岁。
离婚时,双方同意归女方监护教养,男方放弃探视权。之後无抚养费规定。
夫妻双方无条件离婚,男方不给付赡养费或任何财产。
离婚後,双方已无联系。不确定近况。
後来我伯父与一名大陆女子再婚,
因伯父无生育能力,所以伯母人工受孕,精子为一般捐赠者的。
今年二月生下一男一女,因早产,男孩已夭折,有报户口,女孩尚在保温箱观察。
夫妻已协议男孩同父姓,女孩同母姓。
伯母在台湾已超过十年,有身份证,
伯父常年生病开刀,伯母都有认真照料生活,劳心劳力,不离不弃。
伯父是公务员,过世时尚未退休。
问题:
1.前妻与领养小孩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该如何分配?
2.伯母其过世的男孩,是否有继承权?
3.可否申请任何补助?
4.如有问题,该如何去找社工和律师?询问费用如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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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1. 前妻无. 养子权利与义务与亲生相同 03/13 04:16
2F:→ iscu:2.儿子比老爸晚死才会有继承权 03/13 04:17
3F:→ yanginru:1.领养的小孩有!离婚前妻无 2.儿子比老爸早挂掉怎麽领? 03/13 18:30
4F:→ yanginru:3.公务员有补助!可是你上来问这不对吧!4.社工好可怜阿... 03/13 18:31
5F:→ alawyer:找律师研究吧,令伯母也许可至法扶基金会各地分会洽询。 03/1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