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ang0630 (烦闷的夏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改姓名
时间Sat Mar 12 20:17:21 2011
朋友没在上ptt,故以下代朋友po文发文
事实经过:
朋友和家人长期处不合(原因朋友不愿说明),他一心想改名换姓
台湾法律对於已成年的人没有限制,可自行改姓或换名
但朋友希望能改父/母姓以外的姓氏
问题:
1. 成年後若要改成非父姓或母姓,可能吗?
2. 若透过找别人收养友人,是否就可改姓成养父的姓?
3. 若被收养,原生父母尚存,就法律上而言,对父母的扶养是要对原生
还是收养的?
4. 对原生父母的财产日後是否无继承权或需提出自愿放弃?
以上是朋友想改姓换名所想到可能的问题,还麻烦请了解的板友解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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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2.100.37
1F:推 ChrisBear:要看姓名条例 改姓我没看过案例 直接问户政机关最快 03/12 20:39
2F:→ depravity:换父母就改了 XD 03/12 21:05
3F:推 paradis:收养关系存续中,被收养者与其本身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均 03/12 21:10
4F:→ paradis:中止,所以被收养者要扶养的是养父母,也只能继承养父母 03/12 21:11
5F:→ paradis:的财产,不得继承本生父母的财产 03/12 21:12
感谢以上版友回覆
所以看来要先除非我朋友找到有人收养他噜@@
那看来依收养条例 他得找个大他20岁的人又愿意收养他的了
另外一问
若友人找不到收养者 日後结婚,他未来丈人可否收养他呢?
※ 编辑: Shiang0630 来自: 220.142.100.37 (03/12 21:56)
※ 编辑: Shiang0630 来自: 220.142.100.37 (03/12 21:57)
6F:→ yuusnow:1.二、被收养或终止收养。 除此之外不能改非父母姓 03/12 22:35
7F:→ yuusnow:2.目前收养仍需由生父母同意,除非能举证无尽扶养义务 03/12 22:38
8F:→ yuusnow:需生父母同意无论成年与否@@ 03/12 22:38
9F:→ yuusnow:3.如能成功被收养,即是与原生父母法律关系暂时停止 03/12 22:39
10F:→ yuusnow:除非终止收养否则不会恢复,而於收养关系存在时 03/12 22:39
11F:→ yuusnow:对养父母之权利义务同生父母,生父母方则无 03/12 22:40
12F:→ yuusnow:4.被成功收养即无生父母之遗产继承权,对养父母才有 03/12 22:41
13F:→ yuusnow:5.要收养要生父母同意阿@@ 另丈人不能收养,那是在禁止 03/12 22:42
14F:→ yuusnow:收养的限制内,因他是直系姻亲(除夫妻能收养他方子女外) 03/12 22:42
15F:→ yuusnow:是说...丈人收养女婿,女婿跟妻子不就变兄妹了= = 03/12 22:43
16F:→ yuusnow:这样怎麽可能行呢囧? 03/12 22:44
17F:→ Funny0905:未来丈人当然不行,收养的就夫妻变兄妹,不合伦常 03/13 01:05
18F:→ proletariat:民1073条之1:下列亲属不得收养为养子女 二、直系姻亲 03/13 10:43
19F:→ proletariat:女婿是直系姻亲,所以就别想了, 03/13 10:44
20F:→ proletariat:民1076条之1:子女被收养时,应得其父母之同意。 03/13 10:44
21F:→ proletariat:民1079条收养应以书面为之,并向法院声请认可。 03/13 10:45
22F:→ proletariat:只是与家人不合就想给别人收养,法院会许可恐怕很难. 03/13 10:46
感谢y大和p大的回覆,所以说不管是不是成年了,『收养』这个动作都"必须"
经过生父母的同意才可以成立噜? (或是有更明确的指证诸如父母长期家暴等等?)
那看来我想友人这一招大概是失败了,除非是生父母过世才"可能"吧...
他唯一能做的大概是跟家里不往来吧?! (但父母年老也许可反告他不尽扶养义务?!)
所以除了生父母的姓以外,母亲的妈妈的姓应该也不能从姓,对吧?
※ 编辑: Shiang0630 来自: 220.142.100.37 (03/14 21:18)
※ 编辑: Shiang0630 来自: 220.142.100.37 (03/14 21:34)
23F:→ yuusnow:收养并非两个人讲好就好的,还必须经由法院认可 03/14 23:44
24F:→ yuusnow:即使父母过世,要怎麽说服法官给人收养是好的? 03/14 23:44
25F:→ yuusnow:而以目前条文来看,收养的确不分成年与否皆须生父母同意 03/14 23:45
26F:→ yuusnow:但如果生父母有未尽扶养之义务可举证的话,那也是可以 03/14 23:45
27F:→ yuusnow:跟家里不往来当然是可以,父母年老也的确可以告他遗弃(民) 03/14 23:46
28F:→ yuusnow:老话一句,除非能举证有受虐待或父母未尽扶养之责或其他 03/14 23:47
29F:→ yuusnow:可以说服法官不扶养父母是情有可原,不然都会被要求尽义务 03/14 23:47
30F:→ yuusnow:也就是说,他除非被收养,否则就只能从父母姓选一来姓 03/14 23:48
31F:→ yuusnow:外婆跟母亲不同姓也不能跟外婆同姓 03/14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