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linecc (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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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阿姨代保管父亲保险金已有17年,可以告吗?
时间Sun Feb 27 02:00:12 2011
事实经过:母亲因小时候得过脑膜炎,智商约只有国小。
父亲於民国83年过世後,阿姨以欺骗的方式欲取得母亲印监章。
在我姑姑怀疑不愿交出的情况下阿姨才坦承替父亲买保险欲领取保险金。
因阿姨表示此笔保险金要做为母亲的养老金,且我们小孩都还未成年,
故要代为保管。今因母亲已年届60需要用到这笔钱,我们也都30岁了。
欲向阿姨要回,却被一再以各种理由拖延,无法要回。
问题:是否有可能以法律途径要回此笔父亲的保险金?
是否有超过追溯期的问题无法提出告诉?
备注: 当时领取保险金时,是阿姨代领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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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05.195
1F:推 depravity:她买他领有错吗 ?? 02/27 02:03
2F:→ celinecc:受益人是我妈妈 02/27 03:06
3F:→ depravity:早说咩 = = 02/27 03:20
4F:→ depravity:不过民刑事(先假设有)期限都过了 = = 02/27 03:20
5F:推 patashoe:期限…应该由请求返还的时间点开始算吧? 02/27 03:30
6F:推 depravity:那不就永远不会有时效完成的事情发生 ?? 02/27 04:05
7F:→ opm:理由能举证的话倒是有可能要,但是时效是个大问题,83年到现在.. 02/27 06:35
8F:推 shihi:原PO要提出中间有请求的证明,可以中断时效 02/27 09:21
9F:→ hsinyeh:时效是由可以请求的时候开始算... 02/27 11:40
10F:→ lovemoonman:看看有无时效不完成之事由? 02/27 11:45
11F:→ ChrisBear:侵占啊...看起来有合法的原因保管 02/27 17:48
12F:推 hsinyeh:要告还是可以告 反正消灭时效是抗辩权就是了... 02/27 17:58
13F:→ celinecc:意思是说对方提出抗辩吗? 02/27 19:01
※ 编辑: celinecc 来自: 123.204.96.121 (02/27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