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rimaru73 (雾丸)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民事赔偿诉状中 求偿内容中强制险的部分
时间Sat Feb 19 16:21:04 2011
六、问题:
发生车祸,肇事者向保险公司保全险,但责任归属与保险公司谈不拢
因此目前连强制险的部分都还没有向保险公司请领到
肇事责任部分,我方主张对方应负全部责任,因对方不服而提起诉讼
本案已起诉,尚未开辩论庭,因此目前并无肇事责任的判决
请问:
在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时,列举求偿项目的部分,
需不需要把强制险的部分清楚分开?
可否就医药和看护费用部分,列举出所有损失,
待法院最终判决後,再由对方去与保险公司交涉?
或是,必须自己先去与保险公司交涉,确定强制险的金额,
才可依此撰写起诉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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