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7860601 (最近超倒楣的...)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一些问题
时间Sat Feb 19 13:18:44 2011
事实经过:
去年有跟人刑事诉讼,在检察官发出声请简易处刑书隔天跟对方和解
有撤销告诉,可是在几天前又收到传票 他字案
问题:
1.撤销告诉不是就无法重新提告了吗?
2.同样的事实能反覆提告吗?
3.和解时分期付款少给他犯了什麽法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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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5.18.36
1F:→ scott2009:为什麽少给? 02/19 16:20
2F:→ zx7860601:突然失去工作 没钱...又失业一段时间了 02/19 16:22
3F:→ yuusnow:你是附条件和解,和解条件未达成,和解不成立@@ 02/19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