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80923 (不只点)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求偿问题,声请支付命令
时间Sun Feb 13 19:54:26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
99/12/21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机车车主(原po)轻微擦伤,自行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均无保险
五、事实经过:
肇事者(轿车)於十字路口未打方向灯右转,撞击直行车机车左侧方倒地
撞击地点约为横向及纵向机车道交会处
六、问题:
事故描述於本版
#1D6r0Fj1已描述,以下接续描述该篇文章之後的处理状况,
在我申请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後,有声请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本周调解时对方未出席,
事後我再次联络肇事者,对方仍坚持我提出的价格和流程不合理,
同时表示即便再次声请调解也无法成功,也表示不在乎我说要提出民事求偿,
徵询到一些意见後,有人建议可以提出支付命令(较直接提民事诉讼便宜),
所以这次想对支付命令提出一些问题请教,
因为在申请到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中,有提到初步肇因分析为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未让直行车先行,肇事致人受伤」
想请问我是否可直接以此份文件附带赔偿单据提出支付命令?
(但在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有盖章写「本表不做诉讼…等用途,仅供当事人参考」)
若可以,那在支付命令的撰写上,是否需要提出求偿的法条依据和先前例判?
在这份初步分析上有写法条依据是「依据处罚条例第48条1项6款及第61条3项」
但我去查了这些法条似乎都是对肇事者违规的处罚,而非对受害者的求偿,
因此想请问,我是否可提出支付命令?或是需要在准备其他的事情?
再麻烦各位热心的版友建议,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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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231.175
1F:推 depravity:支付命令是便宜可是人家不用理由只要说我反对就好了 XD 02/13 20:34
2F:→ a880923:我知道,但他反对後就等於直接展开民事诉讼程序不是吗? 02/13 20:50
3F:→ a880923:两者差别可能是还要花费心力撰写支付命令吧…我的想法。 02/13 20:51
4F:→ depravity:不是直接开始诉讼程序 是你要决定要不要开始也是要钱 02/13 21:00
5F:→ depravity:不是多经过一道支付命令就不用诉讼费用了 XD 02/13 21:00
6F:推 depravity:立委虽然有脑残但也没缺智到立出多做事少收钱的法来 XD 02/13 21:04
7F:→ a880923:喔!!那看来是我误会了…照这麽看来,是否建议直接提诉讼? 02/13 21:04
8F:→ depravity:要问我 我一向主张直接提告刑事才开始谈 XDDD 02/13 21:07
9F:→ a880923:因为自己仅是小擦伤,虽有就医但未申请验伤,想说告刑事是 02/13 21:23
10F:→ a880923:否会让法官觉得小题大作…(个人想法,不清楚法律上实情) 02/13 21:24
11F:→ a880923:但有想过对方是否也因为我仅说要提民事而已就毫不在意 02/13 21:25
12F:推 depravity:有就医就能再挂号开诊断证明(反正是就是抄病历XD) 02/13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