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lexO (fight!)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T字路口车祸
时间Sat Feb 12 06:13:41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1/01/31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都有受伤,当下即到医院就医。
对方手指骨折,我则是当下流鼻血,鼻骨有裂痕,两颊肿胀。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警察事後有在医院请双方於现场图上签名
(我不清楚这是否是笔录,但图上并没双方说法。)
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强制险,对方不清楚。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发现场为T字路口,路口无任何号志,我(A)为干道之直行车,对方(B)为支道之左转车。
双方皆为机车。
对方从巷子出来左转,与我相撞在地点(*),意即以撞击点(*)来说对方逆向。
当时并无证人。
机车损伤程度,我的车头全毁,龙头无法移动,而对方机车无明显问题。
当下警察并没说双方有无超速嫌疑,也没有喝酒。
简单示意图:
│ │
│对│ │
│向 └───
│车│┌ ←←B
│道 ↓┌───
│ │↓│
│ ↓│
│ │* │
│ ↑│
│ │A │
│ │
六、问题:
1.修车费用经由车行估价为2万8,但对方估价2万且坚持2万,故目前和解谈不拢。
我想请问以目前的情形,我应该怎麽做比较好呢? 是否该提告过失伤害?
2.车祸的责任归属除了支道未让干道外(警察当场有提到),是否还可以说对方逆向呢?
3.若透过调解委员会,在双方各让一步的情形下,有可能会变成让我被迫只接受2万吗?
4.如果对方告我过失伤害,请问是否有机会成立? 而我若告对方,是否有机会成立?
5.若真的上法院,只针对赔偿的部份对我来说是否不利呢?
我只想修好我的车,不想额外追究。但若对方持续坚持我也只好走法律途径。
只是我不太清楚我是否有足够的筹码。
以上问题稍嫌多了点,还请见谅。
先感谢各位的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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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41.62
1F:→ OalexO:补充:双方估价差距主要在於机车车架是否用修的还是换新的。 02/12 06:16
2F:→ depravity:两万快收 等对方想到扣折旧就远低於两万了 = = 02/12 06:17
3F:→ depravity:要换新你要扣掉折旧 一年大概0.697折 02/12 06:19
4F:→ depravity:车祸非中彩你不能因此获利 = = 02/12 06:19
5F:→ OalexO:这样说来 即使是对方的错 也无法得到全额的修车赔偿吗? 02/12 06:21
6F:推 depravity:可以得到"全额损害赔偿"可是就法律上来说全额是折旧过的 02/12 06:29
7F:→ depravity:差额是你从旧零件变新获得的利益不是损害 这是不同的 02/12 06:30
8F:→ OalexO:所以说 若想得到比较多的金钱赔偿 就赶快拿2万赶快和解? 02/12 06:33
9F:→ OalexO:以这种情形 若经由调解委员会协调 赔偿是否会比2万更少呢? 02/12 06:34
10F:→ OalexO:另外我想问 对方若告我过失伤害会成立吗? 02/12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