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kj (nukj)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机车违规於人行道逆向行驶撞上行人
时间Tue Feb 8 13:36:29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100.01.09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的车和人都完好无事
我是行人,右脚小腿胫骨近脚踝处骨折
关节处粉碎凹陷,开完刀後不能负重2个月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现场算是已破坏,我跌坐在地上起不来
对方将机车停好才来询问我的状况
同事协助联络119送医,警员是到医院补做的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只有保强制险,已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我从捷运出口站出来的时候从左手边要回转
右脚踏出去时才赫然发现对方骑机车出现在左边
我来不及後退,对方也来不及煞车,直接撞上我的右脚踝
事发现场是人行道,对方逆向行驶,但并非酒驾
应该是为了省时间要避掉红绿灯
或是从邮局出来而直接在人行道上骑乘机车
我自己简单画了一个简图如下:
邮局
机车(方向→)
────── 人
人行道 ∣ 捷运出口 人行道
──────
========================
马路
六、问题:
1.因事发当时我仍在上班时间内,所以医药费都可以申请职灾理赔
医师希望我能休养2个月,大约8个星期後才会拆石膏
公司目前只同意公伤假可请到2/13,若需延长需再给职灾专科医师认定
薪水部分公司会先给全薪,等向劳保局申请到70%的伤病给付後再还给公司
因为爬了很多文,几乎都没说到职灾的部分,所以才会在板上提问
对方是一个5、60岁的阿伯,原本也没想要跟他要求赔偿,因为并没有肇事逃逸
(可能以为我没什麽事,连119的救护人员都以为我只是扭到脚)
但是我住院六天,除了在隔天(开刀当天)送了一盒水果礼盒和1200元的红包给我
後续几乎是不闻不问,只有在联络强制险文件的时候一直在电话里面道歉
而且对方知道我可以申请职灾,又有强制险理赔,所以似乎并没有打算要赔偿我
因为又刚好遇到过年前後,所以我就跟他说过完年後再来讨论後续的处理
我想请问的就是,我能够向对方要求多少的赔偿费用才合理??
目前确定公司会先付全薪,但有70%是申请劳保的伤病给付
如果我向他要求2个月的薪水作为工作损失是合理的吗??
另外後续还需要进行复健,不晓得以後能不能恢复正常
像这样的精神赔偿金额应该要要求多少才合理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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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30.159
1F:推 a881177:劳保规劳保 他又没帮你缴保费 所以要求薪资合理 02/09 10:55
2F:→ nukj:感谢楼上大大的回覆!! ^^ 02/09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