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3201 (咚咚咚咚咚)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朋友要被前雇主告侵占
时间Tue Jan 25 15:55:55 2011
事实经过:
我朋友之前在一家一人公司上班
由於只有老板一人,所以常被交代做一些应徵职务外的工作(内勤跑外勤)
所以一直想离职,但前雇主觉得她工作表现良好不让他走(有email为证)
又拖了3个月,我朋友实在受不了又提离职
由於前雇主不接受离职也不愿交接 所以我朋友只好把交接事项打好放在办公室离开...
在这之後 朋友发现前雇主巧立名目乱扣最後一个月薪水
於是向劳工局检举 前雇主也不愿前来协调
所以最後被劳工局发函必须返还应得薪水
谁知也许前雇主心存报复
在离职四个月後
竟请律师寄存证信函
说我朋友未按规定办理离职
工作态度不良
还污蔑我朋友为了报复前雇主而带走公司资料 存摺 零用金
出勤卡(前雇主为了拉拢我朋友 最後两个月说他不用打卡 但他还是有打)等不还
并窜改文件
多次催促拒不出面(他根本没打过一通电话)
已构成侵占与伪造文书罪,若不返还就要告我朋友
请问各位
这样罪名可以成立吗?
因为公司只剩两个人
好像也没有人证等等的
要是他故意把存摺搞丢 又说是我朋友带走的
不就很冤?
另外在这期间,我朋友需要做甚麽样的动作吗?
例如 发信告知对方律师事务所并无此事等等?
谢谢各位~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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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2.86
1F:推 rshadow:告的人才要举证 01/25 16:03
2F:推 hoboks:你朋友若没做 对方会触犯诬告罪 01/2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