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bis (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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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停车位遥控器被管理员停用
时间Mon Jan 24 15:17:27 2011
※ 引述《albert0303 (albert0303)》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为汽车停车位的所有权人,我爸使用该停车位
: 有缴管理费用
: 但是近来因为与管委员有纠纷,所以停车位出入遥控器被停用
管理员还是管理委员会?
: 只能把汽车移出来,不能开进去
: 问题:
: 这样有什麽罪可以提告呢?可能构成强制罪吗? 民事?
: 有什麽办法可以立刻叫他把钥匙恢复原状?
: 感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不清楚环境,
这是公寓大楼的地下停车位还是?
不过在这边有一点疑虑,
以公寓大楼来看的话,
管理员应该是被雇用的人吧?
在名义上来说是受雇於大楼的住户,
但是管理的权力在於管理委员会,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管理员是凭什麽这麽做,
这种情形应该跟管理委员会申诉对方失职要求对方解释,
恶劣情形应该要求对方离职并且在工作纪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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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徵时
『老板你好 我是国立的 』 『有消息会跟你联络』
『老板你好 我是私立的 』 『有消息会跟你联络』
『(把奶放在桌上) 老~~~~~~~板~~~~~~』 『Amy! 给她个私人秘书职位』
国立私立尬不过两粒 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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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63.233
1F:→ albert0303:管委员=管理委员会的主委 01/24 15:34
2F:→ albert0303:停车位所有权是自己的 01/24 15:34
3F:→ sanbis:说白了还是侵权嘛~ 01/24 17:40
虽然还是没说清楚对方为什麽要这麽做,
既然肯定有停车位的所有权,
那麽对方的作法很明显侵犯你的使用权,
先通知一声,
无法解决的话寄存证信函,
继续死硬的话就是控告侵犯了~
额外提一句,
就我看过的管理委员会应该是大楼住户选出来的,
对方的作法应该可以联络大楼住户开会要求对方卸职吧?
※ 编辑: sanbis 来自: 111.252.163.233 (01/2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