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avsky (坏柏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如何行使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
时间Sun Jan 23 23:36:13 2011
事实经过:
在某购物网上购买商品,今日收到商品发觉与现实落差甚大,且又寄错许多商品,
今日已在该网站客服留言要求解除契约。
问题:
一、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之行使,所谓书面是否仅限於实体文书,有无包括网路客服信箱?
二、倘对方相应不理我应该如何继续行使我的权利?
三、由於部分商品是生鲜食品,若对方主张可能腐败致价值减损而不愿收回是否有理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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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1.243.130
1F:推 hoboks:2.向消保官告状->起诉 3.无理由 01/23 23:40
2F:→ Wildavsky:感谢楼上 01/23 23:42
3F:→ Wildavsky:查到消保官打1950就好了 01/24 00:08
4F:→ magicgreet:生鲜喔...不知道整新费怎麽算 01/25 01:44
5F:推 depravity:我申诉过两次食物一次退费不退货一次是再送一份+礼盒 XD 01/25 02:00
6F:→ depravity:光明正大的写着违法规定的商家真被申诉也是会怕的 XD 01/25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