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377408 (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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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资] 因公殉职而公司不肯给精神抚慰金
时间Wed Jan 12 04:45:36 2011
事实经过:
家父原是任职於一家油品公司的油罐车司机,在民国98年3月3日上班时,车子发生
翻覆起火燃烧,在车内被烧死,公司有替家父保职业灾害,惟金额不足家父生前平均薪
资*45个月,但有另外加保他家的保险,所以请我们能去签和解书以便领取,当时我们觉
得公司并无提出精神抚慰金的部分,没有诚意,如果签下和解书,对日後追诉此事不利,
所以没签。
而在上个礼拜五(1/7)双方去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说,一般职业伤害资方会给
医药费、精神抚慰金、(死亡时)平均薪资*45,我当下就对公司代表说,我们不签的原因
就是你们对精神抚慰金的部份只字未提,所以不肯签字,而後调解委员就说,对此部分
他们是否有讨论过精神抚慰金的上限或者下限,对方说没有,所以调解委员请我们讨论
出一个数字,让他带回去讨论,我们就提出50万,对方竟然说,他帮家父保险,就是为了
让意外发生时,可以减少公司的支出,既然这个保险加上去已经有达到平均新资*45了,
就应不用再给我们任何费用,否则就失去了他保险的意义,後来在调解委员的劝说下还是
请他带回去讨论,结果对方假意在调解委员面前答应,离开後"马上"打电话给姐姐说,如
果我们坚持要求这50万,下次的调解委员会他就不出席了。
听到这件事情我们就想要对公司提出民事诉讼求精神赔偿了,会想提出告诉主要是觉得父
亲工作时是很认真的,此前因为身体因素或者公司人事问题曾经离职过,但後来都是董事
长或主管来家里请他再回去帮忙,因此敢说父亲至少对公司有一定贡献,而在出事後公司
的处理态度却让人很难以咽下这口气,所以想来请教板上前辈给点意见。
问题:
1. 如果对方下次调解委员会不出席,往後我们在提民事诉讼时会成为有利的因素吗
2. 有法条明确规定雇主在劳工因公殉职後必须给精神抚慰金吗?还是只要要提精神抚慰
金就必提出举证?又如果要提出举证时,一定要是非常具体的吗,如果说是我们对於
亲人的感情还有公司後续的态度之类的,法官会采信吗?
劳烦各位指点一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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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161.250
1F:→ Eventis:1.不会,调解是你情我愿才会成立,没有非成立不可的负担. 01/12 04:56
2F:→ Eventis:2. 没有,除非就该事件公司具有可归责的不法原因贡献存在. 01/12 04:57
3F:→ Eventis:并且依劳基法59条1项4款,职灾死亡的补偿为5个月薪资的丧葬 01/12 05:03
4F:→ Eventis:费即40*平均月薪资的死亡补偿,而且其中已有为雇主利益保险 01/12 05:04
5F:→ Eventis:或雇主负担费用的补偿时,均可抵充,即公司说法其有另外保险 01/12 05:05
6F:→ Eventis:而依劳工保险条例及其他规定,其已支出费用补偿,可援用该补 01/12 05:06
7F:→ Eventis:偿抵充.而既然抵充後已经超过45个月薪资,劳基法59条的部分 01/12 05:06
8F:→ Eventis:就已经无剩余了. 接着除非寻找其他法律关系雇主应赔偿的情 01/12 05:07
9F:→ Eventis:况,而且这时还必须考虑劳基法第60条,如果雇主有赔偿责任, 01/12 05:08
10F:→ Eventis:还要先扣掉这些已经先补偿给你们,还不够才是雇主需另外负 01/12 05:08
11F:→ Eventis:担的. 01/12 05:09
12F:→ Eventis:就您的期望而言, 可能向肇事者而非雇主请求会较能成立. 01/12 05:10
13F:→ ming377408:回楼上大大,所以说我们要求50万精神抚慰金,在他所给 01/12 05:11
14F:→ ming377408:45个月薪资赔偿就可以抵了吗? 01/12 05:11
15F:→ Eventis:但是依翻查的新闻报导指出, 驾驶出车前抱怨轮胎有问题, 上 01/12 05:13
16F:→ Eventis:路後爆胎翻覆, 如果事实如此那可能很难主张. 01/12 05:13
17F:→ Eventis:您还是没理解,而是本来它补偿的部分就不理会什麽慰抚不慰 01/12 05:14
18F:→ Eventis:慰抚,劳基法写死雇主逃不掉的就是那45个月,但是如果他有保 01/12 05:14
19F:→ Eventis:险什麽的帮他付了的话,他可以主张不需要再出钱. 01/12 05:15
20F:→ Eventis:至於主张有慰抚金是走入这件事不单纯是意外的职灾,公司有 01/12 05:16
21F:→ Eventis:疏失等责任走入其他民事赔偿的范踌才有机会,而且用这个方 01/12 05:16
22F:→ ming377408:45个月的部分我了解,而是觉得他说45个月给了这件事就 01/12 05:17
23F:→ Eventis:式请求,到底公司应该要赔多少需要重新计算,而且如果加上慰 01/12 05:17
24F:→ Eventis:抚金并不超过45*薪资的数字,雇主都可以主张用那45个月来抵 01/12 05:17
25F:→ ming377408:与他无关,让我很不能接受,虽然於法上没有不对,但就 01/12 05:17
26F:→ ming377408:道义上,要求抚慰金法官有可能会判给吗?还是需要举证? 01/12 05:18
27F:→ Eventis:於法律上你可能会要不到就是为什麽公司敢把姿态摆这麽高. 01/12 05:19
28F:→ Eventis:当然要你们就公司有责任赔更多的理由举证啊Orz........... 01/12 05:20
29F:→ ming377408:了解.所以45*薪资外再加50万必须看我们对於这件是公司 01/12 05:20
30F:→ ming377408:还有什麽疏失而我们能提出来而决定的了,对吧? 01/12 05:20
31F:→ Eventis:而就原因事实的部分,刚也翻新闻出来看,光公司有没有责任就 01/12 05:20
32F:→ Eventis:有得打了,被害人自己如果还被对方刁有过失,再按比例扣下来 01/12 05:21
33F:→ Eventis:到底公司需要赔多少其实很难说. 01/12 05:22
34F:→ ming377408:但在出事前公司有叫别人开过这台车,因操作不当大修过 01/12 05:22
35F:→ Eventis:更何况在诉讼上单纯人命的慰抚金一向很难让人接受人命对法 01/12 05:23
36F:→ ming377408:而後父亲才去开,诸如此类如能找到记录等等,会有用吧? 01/12 05:23
37F:→ Eventis:院是如此不值钱这点Orz 01/12 05:23
38F:→ Eventis:会不会有用就要去问法官了,法官是神,神威难测0.0" 01/12 05:24
39F:→ ming377408:了解了,感谢E大,耗费如此多的时间替我解惑 01/12 05:25
40F:→ ming377408:另外想,E大是在哪里找到这些新闻的呢 01/12 05:25
42F:→ Eventis:时间事件一致,猜想是同一件事. 01/12 05:27
43F:推 hoboks:注意一下侵权时效是两年 剩一个多月就快过了 建议谈不拢的 01/12 22:49
44F:→ hoboks:话先起诉 请求最低赔偿金额(省诉讼费用) 免得时效超过 01/12 22:50
45F:→ alawyer:找律师协助吧,如果经济有困难,可找法律扶助基金会求助。 01/13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