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etatetw (醋酸艾瑟剔)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遣散费一问
时间Mon Jan 10 15:08:14 2011
请问
我9月生产
11月产假结束回去上班
现在公司是以不适合做原来的工作为由
要转换我的工作
但是工作地点不变
我不想
所以就算无法在这家公司工作了
请问这样要给遣散费吗/
公司是说调动职务在先
所以没有遣散费...
请教熟悉劳基法的大大
谢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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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4.16.44
1F:→ soyoso:贵公司人事规章内是否有对职务调动上有规定呢?没有的话是否 01/11 10:13
2F:→ soyoso:否在您到公司前有和主管有诺成契约(口头约定) 01/11 10:14
3F:→ soyoso:若都没有请依(74)台内劳字第328433号,雇主调动劳工工作之 01/11 10:16
4F:→ soyoso:五项原则 1.基於企业经营上所必需 2.不得违反劳动契约 01/11 10:17
5F:→ soyoso:3.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 01/11 10:18
6F:→ soyoso:4.调动後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 01/11 10:18
7F:→ soyoso:5.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01/11 10:18
8F:→ soyoso:如果公司是违反以上五项原则的话就去劳工局申诉,因为有可 01/11 10:22
9F:→ soyoso:能是恶意职务调动下而要规避资遣;但如果公司都做到以上了 01/11 10:23
10F:→ soyoso:劳工还是自感不适任而自请离职这就没有什麽资遣噜 01/11 10:26
11F:→ soyoso:另外第四项体能及技术可胜任的部分很抽象,因为新的职任可 01/11 10:28
12F:→ soyoso:能您也没有去做过。如果您从11月到今天中间有和主管表示还 01/11 10:29
13F:→ soyoso:可以接受,而後来又以这条去对抗雇主的话,就有可以违反, 01/11 10:30
14F:→ soyoso:劳基12条第一项虚伪意思表示。以上为服务人事的想法 01/11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