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04 (li04)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法拍屋的租任问题
时间Sat Jan 8 22:04:43 2011
事实经过:
小弟我刚到台中来工作,租了一件12坪小套房,契约是签1年,当时签约的房东有
钥匙和地契跟警卫也很熟,也急着搬家赶上班,所以马上就签约了搬进去了,
没想到当初地契没看仔细,这个套房是房东跟他哥所共同拥有的,他们兄弟俩
有债务纠纷,所以房东的哥哥在法院提出申请打算查封这栋房子并拍卖一半的
产权(莫名其妙卷进人家的家务事),现在这位房东的哥哥(房屋的一半所有权人)
并不承认我这分租约,要求我立刻搬走,并且要求我也支付我搬进来这三个月的租金
2万4千元.
问题:
1.请问我的这分租约只有两位共有人中弟弟的签名,这份租月算是合法的吗
2.房东得哥哥要我立刻搬出去我可以接受,但他也要求再支付2万4千元租金给他,
我可以不给吗?他说一个月8000的租金只是租他弟的部分,不包含哥哥的一半
所以要我再加付一倍才行,请问我可以不付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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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113.219
1F:推 hsinyeh:1.合法 2.可以不付 01/08 22:05
2F:推 hoboks:记得被赶走之後 要跟房东(弟弟)求偿 01/08 22:20
所以我的租任契约依然是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得保护
因为这位哥哥几乎每天来吵,所以往想用这条来唬一下他
让我可以暂时的专心上班
※ 编辑: li04 来自: 123.194.113.219 (01/08 22:40)
3F:推 hoboks:应该是没有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 01/08 22:45
4F:→ hoboks:此例共有物的管理必须要两人同意才行 01/08 22:48
5F:→ hoboks:看起来你只得到一人同意 所以虽然租约有效 可是无法对抗 01/08 22:49
6F:→ hoboks:哥哥 最後被哥哥赶走的话 你再去跟弟弟求偿 01/08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