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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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请问这样会被告遗弃吗 ?
时间Fri Jan 7 16:24:10 2011
※ 引述《weds8520 (棠)》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你好,想请问各位懂法律的。
: 从小父母就感情很好
: 但是到了国小的时候父母分居了,到了高二的时候父母离婚。
: 但是离婚前,夫家一直来跟妈妈这里拿钱。
: 也没有抚养过他们三个孩子,只一直跟妈妈拿钱。
: 而分居的时候父亲也曾把妈妈打到头破血流。
: 离婚之後妈妈一个人抚养三个孩子且有孩子的监护权。
: 到现在长子已经21岁了。
: 夫家的人却要长子回去,就因为奶奶那边的人被关的被关不想养奶奶的不想养。
: 却要长子回去帮忙养奶奶和奶奶家一些不想工作的人。
: 之後又说如果长子不回去就要告长子遗弃。
: 如果长子真的不想回去,是否真的会被告遗弃呢 ?
: 想请问各位懂法律的大大们~
: 这样的事情该怎麽样去解决呢 ?
: 问题:
: 这样是否会被告遗弃呢 ?
: 如果上了法院会有怎麽样的结果呢 . ?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直接说结论。
一、不用理会,除非奶奶的儿子女儿死光,否则在此之前,
孙子的抚养义务在该等之人之後,即虽有负有扶养义务
,但系属第二顺位之抚养人。
二、实务上有义务之遗弃罪(刑法第249条1项)采具体
危险犯,即被遗弃之人倘有他人照顾则认无实害之发生
,自无所谓遗弃可言,简单的说妈妈生小孩後丢到医院
,都不会有本罪情形构成之可能,遑论奶奶家尚有他人
抚养。
三、不会到法院,检察官那边就会打枪,给予不起诉处分;
民事部份到时候应诉时直接抗辩尚有前顺序之人可抚养
,我方仅後顺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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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
你说你当过国家元首 ╭──╮
试 ╯ ╰╮
怎麽专长只有跑步和游泳.. ╭ ╮ 看...
中 ≡
ㄟ﹎╴ ╭╯
你的专业勒? ☆|∥
│ 看报纸啊..
: ▌—○..○ ╯
你到底是怎麽治国的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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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26.150
1F:→ g243536:我倒想到30年後~早已离婚的父亲~他小孩有义务要抚养吗 01/07 16:31
2F:→ weds8520:他父亲已经过世了。奶奶还有其他儿女可以扶养她 01/07 16:33
3F:→ weds8520:但是,奶奶家的人不务正业。都希望长子回去养他们! 01/07 16:34
4F:→ weds8520:他现在很头大,不想让妈妈担心。但奶奶一直给妈妈压力 01/07 16:35
5F:→ ChrisBear:不用理她们 有义务但系为第二顺位 除非第一顺位都死光 01/07 16:35
6F:→ ChrisBear:简单说 不用养 要告给她们告 01/07 16:36
7F:推 Alxr:清楚明了的熊大文 01/07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