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nk (风吹)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请问这样的车祸到时候如果和解不成,会犯法吗?
时间Wed Dec 29 21:48:34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12.20晚上6点半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受伤,有验伤(皆请医生开诊断书.都无骨折)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被破坏(皆移动)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机车-强制险,已告知保险公司,对方脚踏车无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摩托车)在文心路一段靠近家乐福的路口,天暗无下雨,直行看到脚踏车时欲超车
但轮胎打滑撞到脚踏车後轮,警方作笔录时我告知时速30-40,当时双方皆在慢车道
皆为直行,我欲超车慢车道过白线时打滑,双方皆摔倒在地,我被摩托车左倒压住,
对方头撞到地.屁股着地,多处挫伤(不会画图,等申请到事故分析研判再补图)
六、问题:
我知道事故责任大部分应该是在我,但对方脚踏车没有後车灯
1.医药费的部分我问过我的机车强制险国泰产险,只要是这次车祸的合理医疗支出,
保险会理赔,今天跟对方联络,对方表示今天看医生,检查出车祸当天急诊
没检查出来的骨盆有受伤,医生告知要3个月才会好,因为是不同医院检查的
也隔了9天後才去不同医院检查,才检查出来,保险公司会承认吗?
今天收到调解通知书,第一次调解在明天,但对方表示伤未好,已申请延期,
请问我需等对方全好再去申请和解吗?
2.对方表示星期一晚上车祸,撞到头,头晕她请假一星期没上班在家休息,因为医院
诊断书上没写出需在家修养,故无法请公伤假,请代课老师费用要我出(这星期
已经去上班)
3.我撞到她的捷安特脚踏车,故目前脚踏车卡卡的无法正常行使,对方要我脚好後
要负责牵去维修(指定捷安特原厂维修)
目前对方提出的赔偿费用是:医疗费.代课费.脚踏车修理费3种,我这边是表示合理的费用
该我支付的我都会支付,请问一下,目前对方所提出的费用(医疗费.代课费.脚踏车
修理费)是属於合理范围内吗?
@关於医药费的部分:星期一车祸叫救护车急诊,星期四对方不同的地方不舒服我陪她
再去一次医院(同急诊医院)检查,再加上来回车资,我总共花了2500,所有收据
跟诊断书都已经给对方,方便日後对方申请理赔,剩下的医疗费我打算交给保险公司
,请问这样的打算是可行的吗?
@关於代课费:我想等签和解时再给对方
@关於脚踏车:因为我左膝盖擦伤无法弯曲,已经跟对方说等我脚好在拿去修理,对方
已同意。
我的状况是:我目前刚在台中上班,但不是台中人,找到工作才来台中租房子,上班
才第一个月(作两星期),作业务工作要有业绩才有薪水,因为脚受伤已经提离职,离职前
业绩挂0,之前是流浪教师,积蓄在准备国考时花完也没考上,所以才出来找工作,
我也表示诚意说我能赔偿的部分我会赔偿,请对方算一下代课费总共多少再给,对方表示
费用部分她不急,目前对方是想等看诊後好一点,後续再谈,请问这样的状况是有和解
的迹象吗?我很想早点谈和解,但又怕对方看诊拖很久(也怕又有不同後遗症出来),请问
1.这样的状况下我需要每星期打电话关心对方吗?目前2天打1次电话关心
2.大概要多久之後谈和解比较适当?
3.如果有最坏的状况:和解不成,我会有刑责吗?(我很怕隔太久的车祸後遗症,保险公司
不理赔医药费,但医药费太贵我也赔不起,我觉得对方身体不好,撞到时她刚好看完中医
正在回家的路上,送急诊室时我看到中医药包超大包)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7.1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