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jwonlypc (【智多星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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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反而叫我们告
时间Sat Dec 25 16:28:01 2010
※ 引述《fiper (fiper)》之铭言:
: : 颈椎受伤这部份可以说明详细一点吗
: : 有没有造成其他影响,比如说压迫到神经、身体手脚各部位会麻之类?
: 压迫到神经造成颈椎狭窄
: 住院当时是-手脚会麻,抽痛,像被闪电打到
: 出院後这部份好像比较好了
: 但是我的疑问是,治疗後现在比较好了
: 但当时造成的伤害是事实,应该也能一并求偿的?
如果之後没有那些症状,那可能就只能列在精神赔偿
: 住院时为了治疗颈椎狭窄,打了高量类固醇
: 因此造成肠胃内出血而不知
: 发现时血压已经很低,还紧急输血
: 再晚点发现人就再见了
一样是精神赔偿
: :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大关节丧失机能者。符合强制险残废等级的第九级,认残後可
: : 直接理赔新台币37万元,光这部份就超过保险公司所说的30万元了。
: : 且这还没有计算到减少劳动能力的损害。
: 我知道
: 但关节丧失机能认定很久,好像要一年
: 牵扯到保险理赔,还有劳保失能等级因素,医院评估很保守
: 要拖很久
: 对方吃定这点,告的时候还没认定机能丧失
: 法院会判的民事金额不高
: 到时候他就用保险来cover,自己出一条易科罚金就好,轻松脱身
: 这点还是问处理这件车祸的警察,所以我很不满警察怎麽能这麽说
认残原则上是一年没错,但是如果症状固定,再行治疗仍不能期待治疗效果,并经合格
医师诊断为永久不能复原之状态,也可能半年就提早认残。
而你说告的时候还没认残赔得不高,那解决方法就是可以等到认残後再做求偿不是吗?
刑事过失伤害的告诉期间是半年,但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是两年
也就是说两年内都可以对对方提民事诉讼!!这样子你知道怎麽做了吧!!
等到快满六个月的时候去提告对方过失伤害,如果尚未认残就先不提附带民事求偿
虽然这样子之後另提民事诉讼会需要缴裁判费,但你的诉之声明写由被告负担就好
: : 罚四、五万是易科罚金,并不是民事责任。
: 请问民事判了他们若继续耍赖不赔
: 法院是强制他们赔吗?我们一定能拿到赔偿金额?
判超过保额才会有这个问题,有听过强制执行吗?
: 调解委员会看来是会破局
: 请问一般车祸案件跑法院是不是要很久?
: 我在网路查询跑法院都是2-3个月起跳的
: 而且还是小案件
: 所以到审判下来的结果是很冗长的?一年?
: 请问到法院提告需要律师帮忙写状纸吗?
: 还是自己写就行了?自己写若写的不好 会不会影响法官审判?
你提告以後,侦查、起诉、之後到刑事庭审理完下判决,可能就要半年左右
还有後续的民事诉讼,也需要三个月至半年左右不等
提告过失伤害的话不用请律师写状纸,直接请你的承办员警提告就可以了
你是告诉人这一方的话,上刑事庭其实也不需要请到律师,又不是被告需要辩护…
但如果是民事诉讼可能就比较需要了,看你啦,写个民事起诉状其实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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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车祸理赔&监定谘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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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iper:谢谢l大的回答,可能先送地检署吧~ 12/28 23:34
2F:推 fiper:谘询律师跟L大说的差不多 12/28 23:41
3F:→ ljwonlypc:不客气~如果我有说错的地方请你不吝指教 12/2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