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trich0622 (小鸵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房仲恶意欺骗
时间Sat Dec 25 02:33:27 2010
事实经过:
原房子销售金额由170万调降至140万,後因故不想出售,
在调降的同时房仲也未提及140万一定就要出售,否则即算违约,
我在21号晚上要求将售价调回170万元,
房仲说不行,要双方同意且经他们主管核可方可成立,
且在21号晚上之前他并未告知出价提要约书,
但在22号下午房仲马上来电说已有客户提要求书,所以要约时间签约。
可是该公司的法律谘询说调高售价只需要屋主同意即可,不需双方同意!
问题:
由於当时都是以电话联络,
所以想请问的是,因为他的欺骗不让我变更金额,
而导致房子以140万卖出去了,
所以这部份的契约是否可以主张不成立?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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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7.70.88
※ 编辑: ostrich0622 来自: 203.77.70.88 (12/25 02:38)
1F:推 depravity:资讯不足 12/25 10:37
2F:推 jachan:先看房屋委售契约书怎麽写的吧。 12/26 23:13
3F:→ jachan:通常金额修改要以书面为之,才生效力。 12/26 23:16
4F:→ jachan:不过若已签买卖合约,那为时已晚。 12/26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