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rimaru73 (雾丸)
看板PttLifeLaw
标题[问题] 车祸责任判定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形,以及 …
时间Thu Dec 23 19:13:30 2010
朋友骑机车於下班途中与闯红灯的汽车发生车祸。目前处理状况如下:
双方损害:朋友左手骨折,留职停薪休养一个月。对方车体受损。
调解状况:第一次调解委员会开完,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相关证据:
路口无监视摄影机,附近商家也没有拍到,亦无证人可出面作证。
仅有现场笔录以及事故後拍摄的照片。
友方主张:对方闯红灯为肇事主因,应赔偿一个月薪水以及其余相关损失共数万元。
对方主张:友方自己去撞到对方的进口车,应赔偿更高的修理费用,
友方自身的损失可相抵,但友方反倒还需赔偿对方数万元。
因此,此案看似难以在调解委员会中解决,
因双方对於责任归属和赔偿各执一词,完全无法达成共识。
在这里我先把要问的问题简单化,假设双方都已经无法提出进一步的直接证据了,
那麽剩余的手段应该只剩下把现有的资料(笔录、交通事故初步研判书等)
拿去申请车辆行车事故监定,并且由於证据不足,监定结果极有可能是
「双方均涉嫌违规驾驶,各负一半责任」或是「无法判定」。
当双方三次调解不成,走到诉讼这一条路上时,
友方可以:控告对方过失伤害罪,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对方可以:控告对方民事毁损要求赔偿。(过失毁损无刑事责任。)
在上述的前提下,也就是
行车事故监定结果不明确的情况下,请问:
(1) 依常见的状况来看,像这种双方主张相反,但都缺乏证据的事故,
监定报告是以「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还是「无法判定」为多?
(2) 在缺乏人证物证情况下,行车事故监定委员会是否必须要有很强的其他直接证据,
才能做出「某一方应负全部或大部分责任」这种程度的判定,
或是仍然有空间能以事发後照片、现场纪录、双方笔录以及说词等间接资料,
以「心证」来判定「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肇事主因理应就是谁」?
(3) 如果监定结果为「双方各负一半责任」,那麽是否能在法庭上代表,
双方确实有责任,所以任一方提出告诉都「很容易」成立?
(4) 如果监定结果为 「无法判定」,那麽是否代表法庭上能用的证据不足,
所以依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一方提出告诉都「很难」成立?
另外,此种证据不足与宣判的关系,於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上是否会有不同?
(也就是说,刑法从严,民法从宽这种差异性,毕竟民法没有所谓的「罪」)
(5) 如果对方控告友方民事赔偿,但对方却主张其车辆特殊,需要高於一般的修理费用,
在法院上是否会被接受,而确实以对方车辆本身的价值判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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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9.175.68.252
※ 编辑: kirimaru73 来自: 139.175.68.252 (12/23 19:14)
1F:推 Yyyyyy:其他我不知道 不过5是啊 只是都要扣折旧就是了(除了工资) 12/24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