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umi (Reset)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装潢遇到的诈欺事件
时间Mon Dec 20 02:08:49 2010
事实经过:
在今年六月和一位室内装潢设计师签了装潢小套房的契约,但是因为在施工期间,
他几乎很少来监工(因为我妈常会去小套房看看进度才发现),
再加上施工品质不佳,和他联络时常都找不到人,就算连络上也会一再拖延时间,
到了现在十二月了,一间小小套房都尚未完工,甚至後来竟然连络不上,
因此,就寄了存证信函,没想到邮差告诉我这个"地址并无此人存在",
所以只好到警察局去寻人,警察告诉我另一个更惊人的讯息,他契约上的"名字也是假的"
并且他之前也有数次诈欺的不良纪录,真的是没想到竟然有这种事,
当时是我人生第一次签约,也觉得他应是诚实善良的人,也不知道必须要检验身分证,
结果就发生了这麽糟糕的事情。
问题:
1. 请问存证信函一定要他收到才可以吗? 原本想请警察提供正确地址,
才能将存证信函寄给他,但由於是个人资料,所以警察无法提供给我,
还是能够因为他签约的地址是假的,就当作这份契约失效了?
因为很担心他很久以後会很厚脸皮地来要我将尾款付清。
2. 请问这样的事情,只能用提告方式解决吗? 到法院去,是不是会花更多钱?
(已在网路上搜寻装潢诈欺提告相关费用,但都没找到资料)
因为我们只剩几万元的尾款未付(虽然还有一些工程尚未施作)
实在不想为了这样的人,在法院花费更多金钱。
麻烦大家了,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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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11.230
1F:推 ChrisBear:晚上没人回我在回吧 12/20 05:38
2F:推 depravity:您已成功预约 号码一号 XDDDD 12/20 08:07
3F:→ enterpirse:有没有一种确认契约不存在的法定程序?尤其是对方用假名 12/20 08:58
4F:推 Funny0905:承揽契约 工作物尚未完工 承揽人没有报酬请求权 12/20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