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0121 (没有人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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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遭人冒用变成警示帐户可以找谁负责呢?
时间Wed Dec 15 02:12:11 2010
事实经过:
几年前,我妈妈接到一通电话,是还没合并前的台北银行行员打来的
好心的主管通知说我的身份证字号被列为警示帐户
有人冒用了我的身份证字号在别家银行开户
但名字不是我、生日不是我、其他资料也跟我都不一样
在这之前,我未满二十岁,只是个学生
没有在银行正式开户过,也没有办过信用卡
所以很倒楣的,犯人用了这样的空隙趁虚而入
从此以後,我在金融体系下变成不存在的人(很像电影「网路上身」的情节)
从此以後,我的信用破产了
虽然现在有办法说可以去解除警示(我本来以为解除之後就没事了)
但一切已经於事无补
当年我的身份证字号被通报之後,在金融系统上已经发布给各个银行知道
即便是在联徵中心的记录已经消失
却无法清除在各银行内部系统的纪录
现在不管要去哪里开户,不管为了什麽理由开户
都要花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多半的银行行员因为不想惹上麻烦
都会直接拒绝我开户
我要先想办法出示一堆文件或证据来证明我的存在、证明我的清白
才能勉勉强强的让我通过
而且即使我今天在a银行已经有一般帐户
要申请a银行其他类型帐户也还是会遇到一样的问题
为了这个问题,我跑过很多次警察局、银行和金融联合徵信中心
没有人可以帮我
态度不友善或者是把责任推来推去的都遇过了
甚至联徵中心还叫我要体谅银行行员,因为他们可能没处理过所以不清楚状况
我很想问,那谁来体谅我?
问题:
我觉得这件事情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
例如
如果每次开户都因为要确认我的身份而要打电话到我工作的地方
我担心我的老板会因为这样认为我在私领域是个不检点的人
我想知道
有没有什麽方式可以让我消除在各银行内部系统里的不良纪录呢?
还有,除了犯人以外
我可以控告当初让犯人开户的那几间银行和金融联合徵信中心毁损我的名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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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3.121.200
1F:→ s1an:向金管会检举 12/15 11:10
2F:推 depravity:这银行没错阿 她不会知道是为何被通报 会怕应该的 @@ 12/15 11:16
3F:→ papa0121:我知道後来的银行没错,所以我是想问可不可以对当时通报 12/15 11:31
4F:→ papa0121:的银行要求赔偿。另外,就是有没有方式可以帮我消除 12/15 11:32
5F:→ papa0121:银行没错,可是我也没错啊,一直被当成犯人的感觉很受伤 12/15 11:33
6F:推 depravity:1.举证她有过失困难2.时效早过了 12/15 11:44
7F:→ papa0121:时效是怎麽算的呢?那银行体系擅自帮我做注记就是合法的 12/15 11:50
8F:→ papa0121:吗? 12/15 11:51
9F:→ yuusnow:联徵消掉~银行那是他们内部的事,就像我有在合购,我心中 12/15 12:34
10F:→ yuusnow:有合购黑名单,那我没犯法阿,你看成黑名单就对了 12/15 12:34
11F:→ yuusnow:黑名单不犯法 12/15 12:36
12F:→ yuusnow:而且你们当时似乎并没有做什麽行动...看来只有在时间到了 12/15 12:36
13F:→ yuusnow:之後去解除警示,你知道你是被盗用的,银行不知道阿 12/15 12:37
14F:→ papa0121:我已经解除警示了,只是因为各个银行自己留了底才会有困 12/16 00:04
15F:→ papa0121:扰,我当时并不是什麽都没做,只是没想到要去告银行 12/16 00:06
16F:→ papa0121:我不认为被当成黑名单对我是公平的,毕竟我没有做错什麽 12/16 00:09
17F:→ papa0121:而进合购黑名单是因为那些人自己某些行为不是适当的吧 12/16 00:11
18F:→ papa0121:我不懂,y版友为什麽认为我没做什麽行动? @@ 12/16 00:13
19F:→ depravity:因为你是等五年自动解除不是去证明自己无辜不该被锁解除 12/16 00:15
20F:→ papa0121:虽然已经无事於补,但我还是想问,我要怎麽证明无辜? 12/16 08:22
21F:→ papa0121:又应该要跟谁证明呢? 12/16 08:22
※ 编辑: papa0121 来自: 114.43.123.145 (12/16 08:24)
22F:→ yuusnow:就如d大所言,你是警示帐户自动解除,而不是证明自己无辜 12/16 11:14
23F:→ yuusnow:被解除,对银行来说你就是信用破产户@@ 12/16 11:15
24F:→ yuusnow:当时应向盗用者提伪造文书告诉,并提民事求偿 12/16 11:16
25F:→ papa0121:如果找不到人也可以提告吗?因为他连名字都是假的 12/16 12:37
26F:→ papa0121:住址、电话甚麽当然也是伪造的 12/16 12:38
27F:→ yuusnow:当然可以阿@@ 你要做的是报案~查是谁盗用是检察官的事 12/16 12:54
28F:→ yuusnow:连身分证被制造去申请网路空间、游戏都可以提告了 12/16 12:56
29F:→ yuusnow:何况这是被盗用去开银行帐户,如此严重的事你们在得知的 12/16 12:57
30F:→ yuusnow:时候都没有想到要去报案吗...? 12/16 12:57
31F:→ yuusnow:一晃过了五年以上(警示帐户解除是五年),现在要在找当时 12/16 12:59
32F:→ yuusnow:的证据很难....尤其当年的开户把关又没有现在这麽严 12/16 13:00
33F:→ yuusnow:你单纯要问银行犯不犯法,不犯,内部黑名单不犯法 12/16 13:01
34F:→ yuusnow:而且也可以告银行呀...他们没有把关好造成你的损失 12/16 13:02
35F:→ yuusnow:我是指当年给盗用人开户的银行~现在...现在什麽都难找了 12/16 13:03
36F:推 depravity:当时就知道了 表示侵权行为时效过了 XD 12/16 13:08
37F:→ depravity:搞不好连旧法的刑事10年追诉期都过了 科科 12/16 13:09
38F:→ depravity:一晃过了五年以上(警示帐户解除是五年),表示在95更新前 12/16 13:10
39F:→ papa0121:我当时有报案了,但是没有下文,也不知道要怎麽追 @@ 12/16 18:39
40F:→ papa0121:事发还没过10年的话还可以告刑事吗? 12/16 18:40
41F:→ papa0121:我刚查了一下侵权的追溯期是2年,可是以我的状况不能主张 12/16 21:11
42F:→ papa0121:现在造成後续性之损害吗? @@ 谢谢各位提供意见捏! 12/16 21:12
43F:→ yuusnow:你报案去报什麽0.0? 搞不好讲错警察没移送或被和蟹掉 12/17 10:21
44F:推 cukinki:法院刑事审办结束,各银行的系统不一定会消灭(我觉得) 12/17 20:56
45F:→ papa0121:我的报案三联单上面的案类是勾伪造文书印文 12/1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