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in55 (框)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行车事故监定委员会
时间Thu Dec 2 20:55:32 2010
今天申请那3000元的 结果寄来了
前面阿哩阿扎的...
...
.....
监定意见
一 A驾驶普通重型机车 路口超车 为肇事主因
二 B驾驶普通重型机车 无肇事因素
问题:
1.请问这种情况 B是零责任吗?? (就是肇事比例10:0的意思)
2.另外 这监定是B的乘客申请的 请问他会收到吗
因为上面写
正本:台北县政府警察局XX分局
副本:本会各委员 A B
因为是B的乘客花3000圆 他说没收到好奇怪
麻烦板上各位大大了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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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7.128.127
1F:推 ljwonlypc:原则上A就是负全责没错 12/03 11:42
2F:→ alawyer:监定意见是认为A是全责,但监定结果法官不受拘束。 12/03 13:58
3F:→ apin55:谢谢各位解说 12/03 16:29
4F:→ fishouse:A全责 A跟B都会收到 12/03 16:29
5F:→ apin55:楼上大大您好 我是指"B的乘客"会收到吗? 因为是他申请的 12/04 00:10
6F:推 depravity:花钱的大爷一定会收到 XD 12/04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