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kcat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住大楼遭窃
时间Tue Nov 30 13:01:58 2010
事实经过:昨晚回到租屋处发现门被打开了东西被偷...小偷是经由後面阳台晒衣处跳入
之後从另一间没租出去的窗户进入屋内...由於是房东要求将未租出的窗户打
开使内部通风且未租出的房间门已锁上
问题:1.住处为大楼是否能向管理委员会要求赔偿 2.房东将窗户打开通风让小偷有机可
趁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206.152
1F:→ scott2009:警察会不会也有赔偿责任? 11/30 14:01
2F:推 tks9527:行政院长会不会也有赔偿责任? 11/30 15:05
3F:推 depravity:女娲.上帝可能也有没把人造好 XD 11/30 15:31
4F:推 Relagreen:很明显的 建商跟卖门的还有卖锁的还有小偷的妈都有责任 11/30 16:11
5F:→ Tankcat:我是不懂有什麽好酸的..不帮忙回答就算了还要酸 11/30 16:55
6F:→ hsinyeh:这问题就像是去麦当劳买东西吃坏肚子 11/30 16:56
7F:→ Tankcat:今天被偷已经很无奈了问看看有没有补偿方法还要被当玩笑看 11/30 16:57
8F:→ hsinyeh:然後问说 隔壁肯德基卖太贵害我去买麦当劳要不要负责 11/30 16:57
9F:→ Tankcat:重点被破门的地方是另一间没租出去的房东将窗户开着 11/30 16:59
10F:推 hoboks:房屋的所有人应该有权不锁门吧 11/30 17:02
11F:→ Tankcat:这我就不太懂了所以才来问看看 11/30 17:04
12F:推 hoboks:你想争的话 可以用民法184I前段 主张对方有过失让你家失窃 11/30 17:31
13F:→ hoboks:只是个人觉得成功机会极小 要课与邻居这种注意义务太重 11/30 17:32
14F:→ Eventis:因为都是房东的房子,处理因果关系部分就好,不过光这样的事 11/30 17:35
15F:→ Eventis:实还不足以下判断.不过真的对房东下手,有没有机会填补一点 11/30 17:37
16F:→ Eventis:损失姑且不论,难道原po都不怕房东"必然地"会在之後给原po 11/30 17:37
17F:→ Eventis:小鞋穿的明里暗里的报复动作吗0.0? 11/30 17:38
18F:推 hoboks:如果房东跟原波的房东是同一人 那就用不完全给付请求吧 11/30 17:44
19F:→ ChrisBear:先证明管委会有过失啊.... 11/30 23:13
20F:→ enterpirse:管理委员会没有替你保管财物的责任,怎麽举证不是监守 12/09 11:56
21F:→ enterpirse:自盗,如果真有不肖住户监守自盗,管委会不赔死? 12/09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