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john (平平)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XXXX表示」的玩笑话是否涉及毁谤或公然侮辱?
时间Fri Nov 26 12:04:52 2010
事实经过:
小弟在近期收到校方通知,指本人在学校BBS论坛上的一个推文遭到检举提告,
文章内容如下
==
标题 [抱怨] 那些狗狗可能该除蚤了
时间 2010/03/06 Sat 17:47:16
嗯…请大家不要乱接近总图的狗狗,离一公尺以上可能还不够…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中午跟同学坐在总图外吃饭,跟那些狗狗离有一些距离了,
但中午之後就开始愈来愈痒,跟某年暑宿住某鸟房间被跳蚤困扰一样
故,我不知道应该要拜托谁才好,不过也许是天气热了,那些狗狗可能该除蚤除毛了冏
我没碰他还离有一点距离还会中奖,真是有衰到= =
--
╭ Fr
om: 140.119.129.125 ◎────────
──╮
└─
─◎ Origin: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
→ smaljohn 推:
狗后表示:有跳蚤爬到狗身上 又跳到学生身上 不干我事 03/06 18:28
→
good007 推:
狗后表示:我之前有带去检查 不可能啦 03/06 19:56
→
mp4bj6 推:
我的外套前几天才被狗咬了我还紧紧抱在身上会不会有事啊? 03/06 20:08
→
ian 推:
狗后表示:我都有用绳子系好狗狗 03/06 21:01
===
该文敝人的第一句推文疑似就是被敝校部份学生昵称「狗后」所举发的「毁谤推文」。
问题:
像这样的推文,有任何可能涉及诽谤事实的成立吗?
根据刑法310条诽谤罪的定义,我这推文的确不是事实,但乍看之下也没什麽负面意含
但如果该女觉得「被代为发言」名誉受损就可以提告,我有诽谤到她吗?
现在是还不知道对方到底用哪一点告我,如果有人能告诉我我可能犯罪的事实,
我想先有准备如何应对会比较好。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161.227.234
1F:→ snowtoya:我不觉得有妨害名誉 11/26 12:19
2F:推 depravity:要是不是自愿被称"XX"可能有法官认为算公然侮辱 11/26 12:37
3F:→ smaljohn:不过底下另一个用X后的没被告 11/26 12:41
4F:推 depravity:那是她的权利 11/26 12:48
5F:推 hoboks:有其他讲狗后的也被告了 11/26 12:51
6F:→ hoboks:这种一定是告309公然侮辱 11/26 12:53
7F:→ smaljohn:所以我们被挑到有讲的是倒楣吗囧 11/26 13:00
8F:→ hoboks:我猜到最後会不起诉 或无罪判决(如果你们讲狗后无侮辱犯意) 11/26 15:02
9F:→ hoboks:可是跑跑法院省不了 还有看你们要不要赌极低的起诉机率 11/26 15:02
10F:→ hoboks:以及这段缠讼时间的精神压力 11/26 15:03
11F:→ smaljohn:谢谢 我想我先等传票来在做进一步报告 11/26 18:46
12F:→ m06:看不出狗后是特别指谁? 11/28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