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1102 (台新快倒了,快逃命吧)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房东要告背信和伤害,想问证人的问题
时间Wed Nov 24 23:28:48 2010
事实经过:
部分事情经过可参考本版17623, 17980, 17987
约两三年前,因床垫坏了,在提出要换床垫时,有顺便提出顺便换床,房东也答应了
後来考虑换床垫和床,经费太高,於是後来只买床,没买床垫
一方面也考量到房客自己准备那种便利式的床垫,
那房客搬走时也可搬走,并顾及个人卫生
现在搬离後,
房东坚持那时是买床垫,没买床,但我的确只买了床
因目前有一个室友可作证说是只买了床,没买床垫
另外,房东也坚持我入住时有给我一个书桌
但因我入住时自己有书桌,所以入住前就把书桌还房东
现在房东死咬着他有给我书桌
这间公寓有五间房,其中一间是房东的房间,一间是我的,另外三间是三姐妹的
据房东说他给我一个粉红色什麽什麽的书桌
(我也听不懂他讲的书桌长怎样,因为它不是一般我们市售看到的那种单纯书桌
什麽还有柜子什麽的,我是真的没印象)
还说什麽他们有蓝色和粉红色书桌(这我也不知道有蓝色的)
因为上面提到的那个室友(二姐)曾经有进过我房间,知道我自己的书桌长怎样
而且房东太太本来说那个大姐搬走了他的粉红色书桌
现在又说我搬走了他的粉红色书桌...完全不懂房东太太在讲什麽.
(但是她很会掰倒是真的)
因为住的是三姐妹,二姐平常也会进三妹或大姐房间,我印象中应该是没进过他们房间
我只有进过二姐房间,三妹好像有一次,大姐的房间则没进去过
所以换言之,除了房东的房间,二姐对剩下的四个房间应该都有印象
房东太太在之前打电话过程中有透露他有打电话给二姐确认是买床还是买床垫
後来我也有联系上这个二姐,二姐才回想起来好像有这件事
不过二姐表示,因为房东太太晚上十一点多打给他,他都快睡着了
不过二姐後来跟我表示,她後来想一想,的确是买床,没有买床垫
然後二姐也确定粉红色书桌在他大姐房间,他们在五月左右搬走
不过後来他们搬走时,粉红色书桌的确还在大姐房间,而且还有点交
(上句和房东太太跟我说大姐搬走他的粉红色书桌不符)
今天最後算”谈判”吧,破局,因为房东就是坚持买床垫,有给书桌,
还说我故意堵塞排水管,故意让房东太太跌倒(要我赔医疗费),欠要缴的钱不缴
然後要寄存证信函..应该是告背信和伤害,如他上次所提的
问题:
我可否联系二姐?因为她变成这件事情的重要证人
而我後来才想到,二姐其实等於有进过剩下的四个房间,
因此到底有没有所谓的”粉红色书桌””和/或””蓝色书桌”,二姐会很清楚
(1)我只是想问,我若联系二姐,问清楚事实,是否会被怀疑串供还什麽的?
(2)如果徵求她的同意将谈话录音,是否也不妥?证据力的问题?
另外,房东如果真的闲到去告...像这种应该不会开庭吧?
(3)是不是通常法官会让开调节庭之类的?
(4)请问这件事情(有涉及金钱)是否会扯到冻结我的帐户什麽之类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拜托大家帮忙小妹~~~~感激不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34.23
※ 编辑: shadow1102 来自: 175.180.34.23 (11/24 23:29)
※ 编辑: shadow1102 来自: 175.180.34.23 (11/24 23:31)
※ 编辑: shadow1102 来自: 175.180.34.23 (11/24 23:32)
1F:→ depravity:该录音属传闻证据不具证据力 要请他作证请出庭具结 11/24 23:38
※ 编辑: shadow1102 来自: 175.180.34.23 (11/24 23:42)
※ 编辑: shadow1102 来自: 175.180.34.23 (11/25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