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wufu (2l4103vu86)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房客的问题 真的很头痛
时间Sat Nov 13 22:04:36 2010
※ 引述《LKO (....)》之铭言:
: 当时她租屋总有留原户籍地吧?
: (没有就是你这个房东的问题了,随便租给不知名人士)
: 自己写份存证信函告知对方无故不缴房租,依合约意思为片面终止租屋合约
: (当时你的租屋合约总有这一点吧?)
: 钥匙、一付300元,不归还,可以,换锁头,从押金中扣除
: 两个月不缴房租,才算片面终止租屋合约,你总要之前就收两个月租金吧?
: 不然你的合约就是有漏洞,你收的押金不够多,
: 就是这样
: 租屋只是使用权,不是拥有权,
: 两个月一到,存证信函没有异议,就连她父母也不主动联络,
: 对方是学生?那找不到学校吗?
: 对方是社会人士?那当时你有copy名片吗?
: 对方已离职?
: 那直接找警察协同找锁匠开锁,就这麽简单..不是吗?
大大您好 谢谢您为了我再打了整整一篇 真的很谢谢您
只是 我还是看不太懂
我有他的户籍地址 但是我当初没想到 所以只有收一个月的保证金
(我合约上面当初是说保证金於合约期满时无息退还)
但是没有写到租金欠多久可以终止合约
所以 我现在是去写存证信函 "告知对方无故不缴房租 片面终止合约?"
但是我在合约当时没有注明到这一点
只有写道"租金拖欠达 期以上,经甲方催告 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 甲方得终止合约"
空白的地方忘了写了
真的很抱歉 让你伤脑筋了 因为他是第一个房客 所以当时没有想那麽多
他是社会人士 也有户籍地址跟身分证号码
而且我们是约定15号缴交房租 但是他现在摆明不回来了 也都清空了
所以我现在要写存证信函?
内容就写 对方无故不缴房租 片面终止合约,我方限期对方於11/20号缴交
否则我方得终止合约 并於期限内(11/20号)返还钥匙 否则将以侵占告之
这样可以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4.140.161
1F:→ john0227:依法应该不行 因为合约没记载的事 基本上会倾向利於房客 11/14 03:30
2F:→ john0227:所以个人感觉上是照D大文章押1月要欠3月才能终止合约 11/14 03:37
3F:→ john0227:找了一下资料真的不行 因为合约是订在1月 11/15 03:30
4F:→ john0227:片面终止又要等2个月(加押金3个月)後在催告 11/15 03:31
5F:→ john0227:因为法定是2个月 所以最少也要让对方欠2个月 11/15 03:32
6F:→ john0227:至於等到1月 你再跟他请求押金加水电费不知道可不可行 11/15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