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safer (永无止境的疯狂)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提前离职一问
时间Tue Nov 9 21:12:51 2010
事实经过:
女友7月底开始在一间幼稚园工作
离家远就算了 工时还超长...(每天6:30~7点打卡上班 下午6点左右才打卡离开)
隔周六还要去负责安亲工作(打卡卡片 还规定要打另外一张)
每月本薪17280 全勤奖金1K (前三个月) 全勤2720(三个月过後)
重点是还没有替她保劳保
她觉得对她自己太没保障 所以决定要离职
也在两周前就口头告知主任&园长 (主任上礼拜刚好也被解聘 囧)
今天领了上个月的薪水 但是在离开之前园长要求她签约才同意离职
这小妮子也傻傻的签了
看了细目以後才觉得不太对...
问题:
她本来没签契约书 可是今天签的契约书上有注明
『服务及福利其间:自民国99年
8月1日起至民国99年11月30日止。』
後面有注明违约赔偿金:100000元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後面的条文有
『服务未满签约时间,即中途离职,且无经过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则视同违约。
(除死亡,及重大伤害(如四肢瘫痪)而导致无法继续服务本机构外,
任何理由,皆不可要求机构与其提早离职解约』
要是有这一条的话 园长岂不是可以去控告她违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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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64.87
※ 编辑: windsafer 来自: 58.115.164.87 (11/09 21:14)
1F:推 depravity:没有这条有任职期间就够告违约了那条是表明除外条款而已 11/09 21:26
2F:推 meblessme:那可以做到这个月底吧 11/10 00:10
3F:→ sindyevil:没有劳健保啊? 用这个当要求离职外记得要回中间的保费喔 11/10 22:06
4F:→ sindyevil:记得所有的卡片要去复制一份以备不时之需 11/10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