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ewu (傻傻向前冲~)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手机侵占案件
时间Thu Nov 4 14:38:34 2010
事实经过:
嫌犯-A (手机登记人)
第三人-B
之前手机掉了被盗打,经过报警处理後,找到了A。
检察官说因为是A使用我的sim卡,而被警察查出,
後来A出庭则是说他的手机借给B使用,
而B也承认有使用过我的SIM卡拨打帐单上所列出的几通通讯
但仅限几通而已!!
并无帐单上所列的其他通讯
最後检察官告知我说,如此并无法证明就是B盗打我的电话!
因为B说後来插入SIM卡的手机也掉了,所以後来延生的费用与他们无关
结论是检察官说这次开庭(?)只是跟我说办案的程度到哪了..
未来他们还要追查其他问题,例如:他们手机遗失的相关问题...等等
问题:
1.既然B都承认有使用过我的SIM卡插入她们的手机使用了!为何这样还不算证据?
2.他们宣称他们手机掉了..所以後面延生的费用与他们无关..真的就死无对证了吗?
3.如果抓到犯人,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该怎麽求偿?
4.这算开庭吗?可是只有检察官跟书记官(?)还有法警,没有法官@@"
麻烦大家为我解答...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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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98.185
1F:推 hoboks:附带民事赔偿 11/04 14:41
2F:→ juliewu:请问附带民事赔偿应该在什麽时候可以提出呢?谢谢^^ 11/04 15:24
3F:→ gzgz:应该是侦查庭 1自白不可当唯一证据 2除非找到他们掉之前就拨 11/04 18:56
4F:→ juliewu:请问自白不可当唯一证据是指我还是对方呢@@? 11/05 14:43
5F:推 ganbaday:只要有打就有刑事责任了阿,打多打少都一样,A侵占sim卡 11/06 07:51
6F:→ ganbaday:B窃盗...月租费!? 11/06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