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cats (心灵律动^^罗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大众分享卡的规定有违法吗?
时间Sun Oct 10 15:58:35 2010
事实经过:
http://www.tcbank.com.tw/zh/personal/creditcard/tools/rights/shopping.htm
名称为:购物储值金的东西
回馈却要列当年所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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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所获得之购物金回馈应计入持卡人当年度个人所得,
本行将依法开立所得税扣缴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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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购物储值金 可以当月没刷卡就归零吗?
2.购物储值金 计算所得时 是否应扣除储值金本身?
购物储值金 放了500之後 若当百元卡使用 每月回馈50
根据上面提到的原文
一年後回馈600 列了所得之後 假设税率13%
=> 600*(1-13%)-500 = 22元 如果税率更高就是赔钱
EX:600*(1-21%)-500 = -26元
如果这笔钱真的是储值金 是否应该以 (600-500)*(1-13%)去计算所得呢?
3.联邦投资型理财白金卡也是类似规则
不过开诚布公的说 是收年费 然後每月回馈XXX元
自然回馈要怎麽列所得或是归零都没有问题
因为那是年费跟年费衍生的福利
不过大众却说是购物储值金 而非年费
那麽大众银行这样的游戏规则是否有违法之虞?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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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atcats 来自: 115.43.156.251 (10/10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