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y11 (sanctus)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职灾案件能否直接控告主管机关
时间Sat Oct 9 20:39:51 2010
事实经过:
亲人於集水区(河川上游,属管制区)工作,中午时间与另一工作人员(雇主父亲)在河面中
央的工作平台进行设备的维护工作时,因搭乘之舢舨(竹筏)随水流漂离工作平台,亲人下
水欲追回舢舨,泳渡一段距离後失踪。(以上有录影画面佐证,但因摄影镜头固定且过远
,仅能以水纹判断下水追船一事,舢舨亦漂离画面外)另一位工作人员於十分钟後以电话
报案,消防队出动汽艇搜救未果,因台风接近中、风雨变强天色过暗停止搜救。隔日(或
隔二日後)该项河川设施之主管机关请求其他单位之潜水救援队搜救仍未找到亲人行踪,
五日後终於寻获屍体。检察官与法医有验屍,并进行调查事宜。
该项工作为设施之主管单位(A),委请修建该设施之承包商(B)进行保固修缮,承包商
又另外找再承揽人(C),再承揽人即为第一段所述之雇主。
问题:
因和解未有结果,家人在接受他方意见後打算前往法院按铃控告主管单位(为国家机关),
本人对此感到困惑,以国家机关作为控诉对象该援引何项法律?(民法192、195可否?)
以及损害赔偿的数额该如何计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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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肯伸出援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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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128.180
1F:推 ChrisBear:告国家请先看国赔法喔....民法186已经被国赔架空 10/10 02:16
谢谢...>"<
2F:推 depravity:为何不是告雇主? 10/10 15:56
长辈不懂法律,竟然相信村里长或其他人"从上面告"的说法。大概抱持着政府机关会去压
那个雇主的想法吧,个人并不认为政府机关有这样的权力,也不能惩罚到雇主。
如按照国赔法规定,似乎需要先以书面告知该机关,知会事实与赔偿要求,30日後方得提
起诉讼。长辈打定主意明天要去按铃申告(明明诉状什麽的都没写,之前也没进行国赔应
做的程序),谁能指点一下正确的程序为何>"<?
之前有推想过是否可能二分为向雇主求偿与向主管机关要求国赔(分开办理),不过没能得
到板友的任何回应...:(
※ 编辑: ny11 来自: 125.232.45.42 (10/10 19:13)
3F:推 genderbb:现在的人动不动就想国赔......新闻教坏了 10/11 00:02
4F:推 genderbb:可以看看劳基法62、63条,法律协助可以去法扶基金会申请 10/11 00:05
5F:→ genderbb:职灾死亡会有劳检所的职灾报告书,可以看责任归属 10/11 00:06
6F:推 genderbb:国赔要先协调,才能诉讼 10/11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