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zzzjosh (料都爆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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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被诈欺物取回的问题
时间Sat Oct 2 12:01:59 2010
事实经过:
在今年7月12号,笔电在面交的时候被骗走
本来约在捷运站後来要到对方公司验机,就坐上对方的机车
放在买家的机车踏板上,下车的时候来不及取回买家就骑走了
(太大意了,人性阿....)
当天晚上就立刻报案,警察那边还有照片可以让我指认(告他诈欺)
报案後才知道,原来诈骗我笔电的那个人是通缉犯,在之前就用同样手法骗过好几个人
後来在7月14号於nb-shopping版上发现疑似相同的笔电要卖
隔天7月15号会同警方埋伏将他(结果不是当初的那个人来面交)
引出交易,後来经查证果然是被诈骗的同一台笔电(序号一样 但是配件少了一些东西)
後来回警局做完笔录,说要等法院传票,笔电也不能现场拿回(说是证物)
问题:
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半月了,法院只寄来并案通缉书(8月26收到的)
这期间也回警察局问过(大概是8月中)
警察说他们已经送交检查官了,要多久他们也不知道
请问有什麽方法可以取回这台笔电?或者可以确切知道法院什麽时候会开庭?
这样的事情有公家的机构可以帮忙处理吗?还是说可以找立委、民代?
真的不知道该怎麽办,好不容易找回来的笔电,却拿不回来
麻烦大家帮帮忙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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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98.196
※ 编辑: zzzzzjosh 来自: 61.231.98.196 (10/02 12:13)
1F:→ zzzzzjosh:刚刚在知识+PO 有回答说可以去问警察局问是哪个检察官 10/02 13:01
2F:→ zzzzzjosh:然後去地检署找他申请 由我负保管之责 暂行发还 10/02 13:02
3F:→ zzzzzjosh:这样行得通吗? 10/02 13:02
4F:推 darimgh:行不行得通还要问问检察官允不允许搂~可以的话是先主张刑 10/02 16:38
5F:→ darimgh:事诉讼法142条 扣押物不必要就先发环被害人~真的不行就要 10/02 16:39
6F:→ darimgh:求依140条由所有人的你暂时保管这样@@~ 10/02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