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kaiyang (angel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劳基法签约问题
时间Sat Sep 25 23:25:47 2010
事实经过:
我在某家医院工作,在录取的当天就要求签二年的合约,上面有条规定
1.乙方同意自民国99年8月3日起任职二年,报到後一个月合约自动生效。到职三个月内
甲方得对是否适任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者,得迳行终止本合约。
2.乙方同意离职须於二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违反约定者须赔偿一个月全薪作为违约金。
未满二年违约离职且又未於二个月前提出申请者,视同双重违约,愿支付二倍的全薪违
约金,其违约金须於离职当日完成缴交,方可辨理离职手续。
问题:
我只在这医院工作一个多月 属行政正职
任职时只是教这工作内容要怎麽处理..不知道这属不属於培训
如果现在想要离职,我必须要依照合约内容赔违约金吗?
劳基法规定三个月内都算试用期 我要依照合约走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197.247
※ 编辑: kaikaiyang 来自: 59.104.197.247 (09/25 23:49)
1F:→ iscu:目前劳基法并无试用期 只要受雇後就是正式员工~~ 09/26 00:16
2F:→ DavidChen:你如果签了,就是有效,在法院没有判决无效之前,都有效 09/26 16:09
3F:→ DavidChen:您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就协调或诉请法院酌减~~ 09/26 16:11
4F:→ yuppyy:那撑三个月都不做事这合约就无效这样可以吗? 10/02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