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vaehbaby (小布)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婚姻无效之公开仪式认定要件为何?
时间Tue Sep 14 18:25:30 2010
事实经过:
父亲最近以婚姻无效诉请婚姻关系不存在. 二人结婚已有40年. 共育有3名子女.
皆已成年.
仪式1-宴客:
结婚宴客是在外公家客厅(三合院,客厅没有在关门的).父亲因为是从大陆来到台湾,
在台湾并没有亲人. 所以宴客参与的人.只有母亲的父母与兄弟姐妹,及介绍双方认识
的姨丈. 在场的人.都清楚知道当天吃饭的目的是因为二人结婚而宴客 .
仪式2-聘金:
当天宴客餐後,父亲有当着大家的面给我母亲一万元.
父母结婚没有下列的仪式:
1.没有跪拜父母(外公外婆)
2.没有放鞭鞄.没有贴喜字.(因为母亲是再婚.所以再婚就很低调.)
3.父亲当天是骑机车到外公家的,并不像现在有好几部礼车.得以让邻居知晓或看见
所以邻居应该是不知道母亲结婚.
结婚的隔年,父亲有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书是父亲手写的.结婚上的二
名证人是父亲自己签的, 没有盖证人的章.
问题:
1.现在父亲说.当初根本没有宴客. 也没有给我妈1万元. 但因为父亲是从大陆来台
湾.在台湾没有亲人.所以当时在场的人全为母亲的亲人. 请问证人全是女方的人,
酱会不会对我母亲不利?
2.公开仪式的认定到底为何? 没有跪拜高堂.放鞭鞄.贴喜字是不是就不算
公开仪式”呢? 因为看到最近一则新闻,也是有宴客,在场的人也都知道双方是结婚.
但因为没有上述仪式.最後被判”婚姻无效”.法院采信当天只是午宴不是婚宴.只是
家族聚餐.
3.父亲现在要请当初介绍人,也就是姨丈出庭. 但因为姨丈有中重度忧郁症.又住在台
东.身体状况实在是很不适合远到台北. 请问姨丈是否可依民诉307三等亲内之姻亲拒绝
出庭呢?
最後想说的是, 虽然父母个性不合, 父母想要离婚, 其实对我们小孩而言没有什麽
差别. 但因为母亲是再婚. 第一次的婚姻已经是以不幸收场了. 没想到辛苦了大半
辈子. 现已近70之高龄. 换来的是父亲要诉请婚姻关系不存在之理由与母亲分开.
真是叫母亲情何以堪!希望版上大大可以告知我们还可以再找什麽有利的点去协助我母
亲面对这场官司. 谢谢你们.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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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6.130
1F:→ mnobjk:你爸为什麽坚持现在才不要这婚姻?老来俏第二春?or财产问题? 09/15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