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227 (听!风的旋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声请本票裁定或支付命令
时间Tue Sep 14 16:04:38 2010
事实经过:
我与人有金钱上的纠纷,事情来由是在2年前,我出国旅游,
委托朋友在旅行社的朋友帮忙,以下称为A君,代为处理机票饭店的事宜,
并以信用卡刷卡付费,後来A君说明使用另一家信用卡刷卡有优惠折抵,
A君告知我会帮我将前一笔信用卡消费做刷退动作,之後迟迟没有收到退款,
A君一直跟我说我会将信用卡刷退的钱汇款给我,因为时间太久了
我就告知A君我要直接跟她们公司说明这个状况,A君主动说明已经刷退,
钱已经在A君的手上,但是钱无法马上退还,A君说先开立本票给我,
之後再还钱给我,不过到现在一直不还我钱,我手上还是有着A君给我的本票,
我日前已经寄出存证信函给他了,不过他一直说会还我钱,却一直没有汇款给我
也没有主动与我联络,距离A君收到存证信函已经超过信函内限期的时间了.
问题:
A君所开本票,发票日是民国98年6月10日,兑换日民国98年6月20日,
但是我手上只知道A君的姓名,电话,住家地址,不过我没有A君的ID以及户籍地址,
而A君目前财务状况似乎不好,我应该用本票裁定方式较好还是支付命令比较好,
考虑到A君的状况加上我只要要回原本的钱,是否可以可以在利息项目中填0%
另外使用上述两种方式追讨,附件证明是是否要直接附上本票正本?
请教一下,後续我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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