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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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消费] 台湾艾玛退书问题
时间Tue Sep 14 12:59:31 2010
以前有回过类似的文
你弟未满二十岁依民法属於限制行为能力
而你弟所购买的书籍,金额应该很高吧
已不属於所谓的生活必需品
因此
请你父亲或法定代理人
去电书商要求解除买卖合约并退货
如果去电仍然不理
撰写存证信函(由你弟的法定代理人撰写;不是他写)
我假定你弟的法定代理人就是你的父母
致xx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
民国99年9月5日,我的孩子XXX受到贵公司人员的推荐,购买贵公司的套书
XXX当时已付出订金新台币壹千元整,并且收至图书一批共X册,盖因XXX目
前仍未年满二十岁,亦未婚;在法律上仍属「限制行为人」而由XXX在年满二十
岁之前所签署的契约,并未经过本人同意,所以依照民法
第七十九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契约之效力 )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所订立之契约,须经法定代理人之承认,
始生效力。
因此,本人与本人之妻子,不同意XXX在年满二十岁成年之前与贵公司所订定的
任何契约。
由於XXX与贵公司签订的契约自始并无效力,贵公司推销人员不可能不清楚
这一点,因此本人要求贵公司返还订金壹千元整,并於十日(含周六日与例假日)
内派员回收所寄送之书籍,若贵公司没有在期限内派员回收,身为XXX的法定代
理人,有权处置这一批图书。
另外,贵公司客服人员所说「需检视图书有无破损」才愿意退还订金,盖因本
契约由始至终并未成立,故本人无需对贵公司未经代理人同意之买卖契约及其因买
卖契约而产生的商品负保管责任。
法定代理人:XXX
XXX
限制行为人:XXX
最好同时请父母亲签名。
再加上你弟的签名
※ 引述《westgreen (穷鬼一枚)》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家老弟(未满20岁)在9/5的高雄车站内
: 一时鬼迷心窍订购了台湾艾玛的「埃及古文明艺术宝藏」这套书
: 当场付了订金1000 ,其余是采分期付款
: 9/8 收到书 因为之後发现cp值没那麽高 想退书
: 打电话给书商 结果对方客服一直拖延,坚持要当时推销员出面处理
: 在这段时间我们有把握黄金七天,在昨天就寄出存证信函
: 今天也有打电话询问一下消保会,刚刚最後跟书商连系
: 他们答应这礼拜三会请司机把书拿回去检查有无缺损才愿意退还订金
: 艾玛的客服人员也说退款要用支票 要等到月底才能退订金
: 因为我们不愿意拖太久 直接讲明星期四杀去他的所在地办理
: 结果没想到客服竟然说他们这礼拜要搬家
: 因为作业系统问题之类的 没办法当场付钱
: 问题:
: 艾玛文化这种恶劣行径 我们没办法当场拿到钱吗??
: (我是有在存证信函上打 请他们在七日内要处理完退款问题)
: 真的要向客服所说要等到月底才能拿钱?
: 另外,如果真的如他所讲 他们要搬家 这会影响到我的存证信函的效力吗?
: 因为信函是在昨日寄出,收件地点,是根据现在地址
: 担心造成对方收不到而通知失效
: p.s 在消保版看到说要寄副本给消费者服务中心
: 但昨日没有写副本收件人
: 我们须要特地在明日最後一天,赶紧再补寄一份给消保会??
: 麻烦大家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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