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0i9u8y7 (我要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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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团队成员擅自撤销公司 可以告吗?
时间Tue Sep 14 10:07:20 2010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CZiJX3E ]
作者: o0i9u8y7 (我要玩团!!)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团队成员擅自撤销公司 可以告吗?
时间: Tue Sep 14 08:42:06 2010
大家好 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各位
我们最近参加了教育部的创业竞赛
辛辛苦苦忙了好几个月 终於审核通过并获得补助金
通过後教育部告知团队代表人须为负责人
而当时代表人也同意 并提供身分证等协助办理公司登记 他本人也去办了公司银行帐户
结果隔天却完全在没有告知其他成员的情况下擅自注销公司跟公司帐户
问他原因 他说"担心担任负责人之後会有风险" 并且拒绝沟通
导致我们几个月以来的心血全部付之一炬
我们为了这个计画 工作全部辞掉(教育部规定须全职投入) 每天耗费无数心力
本来已经进入请款阶段 现在竟然因为这个人反悔而让我们蒙受重大损失
不仅补助金领不到 工作辞掉 劳保停掉 过去花的无数时间心力 企划 营运等等都化为乌有
我们跟教育部沟通是否可以更换代表人
教育部的回覆也是拒人於千里之外 所以现在简直是一筹莫展
刚听到他擅自撤销我们公司的时候 当下简直都快哭出来了
所以我想请问大家 这样我是否可以告这个不负责任的代表人 并要求赔偿?
必竟整件事情都是在他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当初跟教育部申请书也是他盖的章 设立公司时身分证影本也是他知情提供
设立银行帐户也是他本人去设立的 并有拍照存证
但他就这样不说一声的撤销 背信 导致团队成员蒙受巨大损失
我们欲哭无泪 只能希望藉由法律途径试图解决 希望各位能够帮我们提供意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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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83.18.161
1F:推 keq288:对教育部:找立委。对代表人:民法535+544=损害赔偿。 09/1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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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83.18.161
2F:推 fayuan:公司形式上是多数股东吗?如果是,他未经其他股东同意 09/14 10:39
3F:→ fayuan:而盖用股东的章,若有这种情形可能构成伪造文书 09/14 10:40
4F:→ fayuan:背信也是有可能 09/1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