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e (要心想事成喔)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商标法 不知道哪个分类
时间Fri Sep 10 17:11:18 2010
事实经过:
之前违反商标法 已去警局做完笔录
也上过法庭了
结果是缓起诉 上法律课(好像是)两次
她说会再寄通知单来
很扯的是 第一次还寄错
这个让我感觉很差
重点我要问的是
後来他又有一张通知单来
我实在看不懂内容
问题:
内容是
本属受理99年度上职议字第 XXX号 被告XXX 商标法 再议乙案业经处分驳回。
请问 是什麽意思?
驳回? 代表我还要再去一次吗 ><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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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38.138
※ 编辑: aue 来自: 61.59.138.138 (09/10 17:11)
1F:推 fayuan:是告诉人不服地检署对你的缓起诉,提起再议,但被驳回了。 09/10 17:34
2F:推 fayuan:不好意思,刚没看到案号是「上职议」,更正一下。 09/10 17:36
3F:→ fayuan:不是告诉人再议,是上级检察官依职权再议。 09/10 17:36
4F:→ fayuan:结论一样,就是原来缓起诉处分没有改变。 09/10 17:37
5F:→ aue:喔喔 没有改变 吓我一跳>< 所以我就是等上课通知单就对了吗?? 09/10 17:39
6F:推 fayuan:是的 09/10 18:32
7F:→ aue:谢谢 09/1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