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nibert (007)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公共区域所置之物品的问题
时间Thu Sep 9 22:08:41 2010
问题:
这个问题有PO过文,但找不到类似的问题才想PO上来问问看的,
是这样的,除了私人领域之外的地方是公共场所,像是在外租屋的雅房套房之外走道和
阳台是公共区域,以及公寓里每户铁门之外走道,一楼的空地都是公共区域。如果说在
私人领域之外也就是公共场所中有放置他人的物品被人移位或是被当废弃物清走。
是否会涉及到法律上的窃盗、侵占、以及其他民事问题等等。
我碰到有一个人在租屋的雅房外放置雨伞被其他房客未告知当事人而移位,因为那房客
不喜欢东西碍眼,因此发生纠纷,甚至衍生肢体冲突的状况。
所以对於公共区域的东西很难界定,有人说公共区域的物品是公物,那停在马路上的
车子难不成也是公物吗?对於此问题很难有一定的标准烦请各位协助解惑。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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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245.2
1F:→ enterpirse:马路上的车辆如果阻碍公共区域的使用(例如并排)仍会被 09/10 08:47
2F:→ enterpirse:拖吊 09/10 08:48
3F:→ enterpirse:应以住户规范或合约注明公共区域使用方式,若房客违约 09/10 08:48
4F:→ enterpirse:由房东依合约进行必要处理 09/10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