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mate (enchante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解约後检查屋况,里面尚有非法定承租人的其他房客
时间Tue Sep 7 00:03:38 2010
事实经过:
屋主A将房子租给B1一家(尚有B2、B3等人入住,B1与他们为姻亲关系),
签约时,契约上的出租人为A,承租人为B1。
承租人B1因私人因素已搬离住处,并通知出租人A欲提前解约。
原本流程设想如下:
一、出租人A与承租人B1中止租赁契约关系。
二、解约日当天或隔天,B1归还所有钥匙,A前往住屋检查屋况、拍照确认後,
将保证金扣除违约金、该月租金、未缴完之水电杂费後,始还回剩余保证金。
三、解约日後,因A与B2、B3无租赁关系,屋主A将通知B2、B3等人於期限内搬离。
问题:
目前上述在第二点会遇到的状况有:
(1)解约时,B1无法拿到所有人的钥匙,B1是否需负责要求B2、B3归还钥匙?
或是屋主A有权利要求B2、B3归还?
(2)解约後,即使里面还有住人,屋主A与原承租人B1可以前往住屋检查屋况、拍照存证吗?
这样是否有侵犯B2、B3的权利?
(即使他们并没有契约保障居住於该处的权利;
且若事後房屋有毁损,可证明非原承租人B1造成,而是由B2、B3造成。
对B1有保障,对屋主A则是可以求偿於B2、B3。)
谢谢阅读至此的板友,烦请大家提供相关法条或是建议,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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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54.3
1F:推 hoboks:解约後任何人皆无权利住在该屋 依法可以请求他门返还房屋 09/07 02:12
2F:→ minimate:感谢hoboks的回答,至少还是可照原本流程,没有偏离太多 09/07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