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i2707 (翡冷翠的眼睛)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调解委员会有时效限制嘛?+忘了验伤
时间Mon Sep 6 10:03:18 2010
事实经过:
上周在路上发生小车祸,对方肇事逃逸,所幸记下车牌号码,警察也找到了人。
我小腿受伤,要求对方付全额的医药费,但他认为我也有错,所以只想付一半的费用。
(注:他骑机车,我是行人) 所以我觉得相当不合理,因此我想送到调解委员会谈赔偿,
但是我现在正在接受治疗,并不清楚全额的医药费将会是多少钱,也不知道疗程将会历时
多久...
而且我也忘了验伤,我只有当天跟隔天去医院就诊,我也没告知医生是车祸受伤,所以
现在再去验伤来的及嘛?伤口还在,还在包紮当中
问题:
Q1:如果近期内招开调解委员会,但我现在还估算不出医疗费,可以过一阵子再去声请嘛?
调解委员会有在事发几日之内一定要声请嘛?
Q2:在调解委员会上一定要出示医药费的单据嘛?我有没有权利拒绝提供?
Q3:隔了几日在验伤还来的及嘛?这样还有效力嘛?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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