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randodx (Tairandodx)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坐坏店家的小桌子
时间Thu Sep 2 07:25:56 2010
事实经过:
( 以下是转述自店家 )
今天店里来了客人
一个不小心把店里一个蘑菇造型的桌子给坐断了
当初,客人说会在领薪之後赔偿
但是今天电话联络过去的时候
对方却说有问过律师
该律师说「因为没有挂"不可坐"的牌子所以她可以不负责,
并且说她摔坐在地上也有受伤还什麽之类的,似乎我还应该赔她钱」
且我说椅子为什麽不坐, 她说太矮不想坐
在这里先补上那个蘑菇桌的描述
那组蘑菇桌是以一个大香菇的造型为桌子
三四个小香菇的造型为椅子
桌子的大小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来是桌子
但是高度真的只有比一般椅子的高度还高30%~50%而已
可想而知椅子有多矮了
还有,整间店只有一组蘑菇桌
其他的桌椅都是一般造型、一般高度
问题:
【1】「因为没有挂"不可坐"的牌子所以她可以不负责」这种说法是有效的吗?
我自己是觉得问题很大,桌子这家俱的功能原本就没有提供支撑人类重量的功用吧
如果说今天坐坏椅子那没话说,但是坐坏的是桌子耶
再说,那个蘑菇桌的面积也不小、支撑脚也只有正中间一根粗的
坐在桌缘会把他弄断事後想想也不觉得意外( 杠杆原理 )
【2】由於该组家俱的造型椅高度真的很不足
在一群人还没有决定要坐哪边的桌椅之前
先坐在蘑菇造型桌上这个举动我是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如果当事人是穿着裙子的女士的话就更不意外了
既然如此,那「桌子的高度对成人来讲有违常理」这点可以作为
「坐在桌子上」的合理理由吗( 但是还是看得出来是桌子喔 )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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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是写在笔记本上的字
原则不稳的人用铅笔写
原则坚定的人用油性笔写
不过想要的时候,把笔记本丢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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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77.167
※ 编辑: tairandodx 来自: 114.45.177.167 (09/02 07:27)
1F:推 darimgh:感觉那个蘑菇型的 比较是给小孩专用的吧!! 09/02 09:56
2F:→ darimgh:大人坐小孩专用的椅子 然後做坏了 就说没说大人不能坐?所 09/02 09:56
3F:→ darimgh:以坐坏了不干我的事?!!不通吧?更别说一看就可以知道是桌子 09/02 09:57
4F:→ darimgh:还硬是要坐上去 坏了当然是他的问题啦!! 09/02 09:57
5F:→ tairandodx:蘑菇桌的高度的确不太适合成人使用,但是老板并没有说 09/02 10:24
6F:→ tairandodx:那是儿童专用桌 09/02 10:25
7F:→ tairandodx:而且也没有限定成人不可使用该桌 09/02 10:25
※ 编辑: tairandodx 来自: 220.133.82.171 (09/02 10:26)
8F:推 depravity:反正老板不能逼人掏钱等被告向法官主张就知道了 09/02 10:53
9F:→ depravity:大不了多输裁判费而已 09/02 10:53
10F:推 Theme:桌子的用途不是用来坐的,依经验法则,坐坏了,当然要赔偿 09/02 11:16
11F:→ Theme:况且蘑菇型的是给小孩专用的 09/02 11:16
12F:推 netsc:地板应该也没有贴不能坐,他怎麽不坐地板...Orz 09/02 11:17
13F:推 Theme:依照社会一般通念 桌子的用途不是用来坐的 09/02 11:35
14F:→ tairandodx:感谢各位的答覆与意见^^ 09/02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