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629 (哩偷哈)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可否提告前男友诽谤呢
时间Fri Aug 27 22:52:35 2010
大家好,我现在身陷被纠缠的水深火热中
因为已经受不了前男有恶行,还恳请大家帮帮我
我想要打比较有把握的仗QQ
事实经过:
在8/2晚间与前男友分手,他後续开始很多小动作
首先是手机/家里/公司电话骚扰,我完全不接,
甚至来公司找我,我也没和她见面
然後他新开一个部落格,并且在上面诽谤我
不停说我骗他,然後也将床事公开 部分如下
你说那次是你的第一次 但我不是傻瓜我自己感觉的出来..
依你舌头吹的专业程度...实在感觉相当的熟练 想必经验丰富
说真的你也太随便了吧~交往才第十天 请你吃100多元的义大利面就可以得到你所谓得第
一次....
想起来如果是真的话你的第一次也太廉价了ㄅ....
并且在後面PO上我的照片(正常照)
网志无锁,任何人皆可看到!!!
後续动作就是不停的在我的噗浪朋友中随意散布网址
并且随意寄信给脸书朋友
我脸书以及噗浪都早已锁,但是搜寻功能太强大
简直防不胜防QQ
问题:
我准备提告他诽谤,但是仍在蒐证
目前是有将网志截图+将他再噗浪上散布的留言也截图
来电骚扰有在做时间记录,想说可以去电信局查明细
1.请问我要如何证明此网志为他所写??
如果拿到IP是否可证明呢
2.请问各位这些证据充足吗?是不是还需要更多??
我真的对这种事很不在行,但是我好希望正义给我公道
小女子已经要精神分裂了QQ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64.84
1F:推 hoboks:你把网页备份下来 一定告的成 08/27 23:05
2F:→ fayuan:网页->另存新档(完整封装),并列印出来(要加页首页尾) 08/28 10:49
3F:→ fayuan:并到警局报案提告诽谤,警察就会帮您侦办 08/28 10:50
4F:→ fayuan:记得要拿报案三联单 08/28 10:50
5F:→ fayuan:他要抗辩不是他写的,他自己要举证,不是您来操心。 08/28 10:51
6F:→ fayuan:案件进到法院後,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慰抚金 08/28 10:52
7F:→ yu629:感谢楼上QQ 08/28 16:50
8F:→ yu629:可否请问列印要页首页尾的目的是甚麽~谢谢^^ 08/28 17:03
9F:→ phantomli:直接列印网页,不要另存新档(列印出来的网址会变档案在 08/28 22:16
10F:→ phantomli:电脑中的位置,反被质疑变造内容~)要留电子档就萤幕截 08/28 22:18
11F:→ phantomli:图(不过问题还是在~冏)直接列印带网址的,多印几份。 08/28 22:20
12F:→ phantomli:这种人实在太可恶了~~请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 08/28 22:21
13F:推 a386036:也可以用相机直接对电脑萤幕拍照 08/30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