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ws68 (少抱怨 多做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交友网站 个资问题
时间Fri Aug 20 17:17:08 2010
事实经过:
有人在ptt发了令人反感的文章
因而被人肉贴出他曾经在交友网站上的连结
类似这样:
http://love.pchome.com.tw/mylove/hopelove.html?love_no=h1207934
(只是拿排行榜第一名的连结来举例 并非是他本人)
问题:
付上两个个资法的连结
http://www.gamebase.com.tw/forum/60802/topic/89182364/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想请问这个个资法,和交友网站的一开始明文规范有没有抵触?
在申请进入交友网站的时候,这些资料等同於自己「同意并公开」的资料?
还是蓄意将资料连结贴在版上一样必须取得每个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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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10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