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486 (Bori)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MSN对话纪录能不能当证据或是自白书?
时间Tue Aug 17 21:38:49 2010
事实经过:
A同事上个月离职,因为很多事项还没交接清楚,
所以我会用msn询问某些没交接清楚的事,
上周闲聊开玩笑时,我说"我拿了一台XX给我妈看,我妈说好可爱"
这一类的话,後来老板不知道怎麽找到我们的对话纪录,
认定我跟A同事偷窃公司财物,已跟老板解释过是照公司制度借出,
但老板不相信,现在要把消失的机器都当作是我跟A同事偷走的,
问题:
因为是小公司,很多制度不全,所以我们借东西都是跟同事告知即可,没有单据证明
这样的MSN纪录可以当作证据吗?
因为老板说他的律师朋友说这个叫做"自白书"....
连七月份的薪水都没发了 囧 请各位帮忙解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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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94.204
1F:→ whisky0621:如果他是非法取得的证据应该无效 08/17 21:47
2F:→ cooloo:基本上你如果没做违法的事 不用担心你老板乱恐吓啦 08/17 22:23
3F:推 depravity:A用公司的电脑?? 08/17 22:26
4F:→ eve486:没有欸...A在家用msn 08/17 22:28
5F:→ phantomli:该对话只能证明原PO「有拿公司的货回家」给妈妈看,不能 08/18 10:07
6F:→ phantomli:证明「拿回家的方法是透过不法手段」,依规定借用也是可 08/18 10:08
7F:→ phantomli:以拿回家的。既无不法,则并非「承认自己犯罪」的自白。 08/18 10:09
8F:→ phantomli:如公司提起自诉或告诉,须由自诉或公诉人就原PO涉犯窃盗 08/18 10:13
9F:→ phantomli:罪之构成要件(包括不法所有意图、行使不法腕力等)负实 08/18 10:14
10F:→ phantomli:质举证责任。 08/18 10:14
11F:→ phantomli:但撇开刑事部分,公司现欲对原PO为民事求偿,求偿未果则 08/18 10:16
12F:→ phantomli:可能双方将有劳资争议等後续发展,此部分并请注意处理~ 08/18 10:17
13F:→ phantomli:如受不利对待,建请保存证据、勿签不利文件,并可向当地 08/18 10:18
14F:→ phantomli:政府劳工局请求协助。(祝处理顺利、平安无事) 08/18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