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戴尔真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遭卢映洁控告毁谤一案
时间Tue Aug 17 00:33:36 2010
http://www.nownews.com/2010/05/16/138-2603628.htm
周玉蔻批评卢是伪善耶
难得有一次我想表态站周这边了
表态站哪一边该不会也被告到脱裤子吧?
卢还发表了以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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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因为根本不知道你们这些网友的身份,我要连要探讨你们犯罪的原因都无从探讨
起,所以才要提告,让警方去查到身份後,我会想办法去向
你们的父母或亲友或上司了
解一下你们这些人的人格与行为举止,并想一下如何让你们理解言论自由的界限及预防
你们再犯的方法。要发表言论就要以自己的名义为之,不要匿名躲在网路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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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威 原来司法就是要这样利用的
刚刚国考版还看到一个八卦
卢连补教界名师puma都一起战了
有谁知道在哪边可以看到这段言论啊?
※ 引述《e1q3z9c7 (小鸡)》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在2010/5/12於八卦板文章"Re: [新闻] 废死被骂「脑袋有洞」 副教授告31人"
: 之下发表嘘文
: 全文详见http://ppt.cc/WC6v
: 其中我的嘘文为
: "嘘 e1q3z9c7:乾礼良"
: 并在2010/8/9经前房东通知收到传票(当时於租屋处上网)
: 目前警方已了解本帐号为我所有
: 问题:
: 接下来当我本人收到传票时,是否有必要前去警局做笔录?
: 若我完全不予理会,是否需要背负任何刑责?
: 暨时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处分的机会有多高?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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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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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depravity:这叫做"尽一个教授的社会责任"教育大众没啥不好啊 XD 08/17 00:55
6F:推 hsinyeh:我个人是觉得教授气度不够大 不过被告的人也只是刚好而已 08/17 01:19
7F:推 depravity:其实看到那句话 我超想 有为者亦若是 的说 找学生告 XD 08/17 01:22
8F:→ depravity:之前告到一个学生结果是低收入户我就请他带家长出席 08/17 01:24
9F:→ depravity:让家长知道他小孩在干嘛 我就撤了 教养是父母的责任 08/17 01:25
10F:→ depravity:还是学生我就把她交到父母手上去 XDDD 08/17 01:25
11F:推 darimgh:真不巧 那时在听他授课时 刚好发生这件事0.0忘记他套哪个 08/17 08:17
12F:→ darimgh:前辈的话~类似说如果身为教刑法的老师 却不懂的用自己所教 08/17 08:17
13F:→ darimgh:的东西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那要怎麽教学生呀0.0~更何况 08/17 08:18
14F:→ darimgh:就是因为是教授 所以一般社会对其的期待也更高 出事情名誉 08/17 08:19
15F:→ darimgh:受损对他们影响很大呀~@___@ 08/17 08:20
16F:→ darimgh:最後~其实我在想阿~社会上对老师教授 都放着很高的期待 总 08/17 08:22
17F:→ darimgh:认为争名夺利或是小气爱计较都是不对的行为 只是老师教授 08/17 08:23
18F:→ darimgh:应该是不适用"特别权力关系吧"xdd他们也有权有理可以行使 08/17 08:24
19F:→ darimgh:宪法上所保障的诉讼权吧ˊˇˋ?这是我个人的见解拉~ 08/17 08:25
20F:推 darimgh:最後在讲一下各人想法拉0.0其实卢映洁人很Free的@@就像是 08/17 08:30
21F:→ darimgh:傻大姐一样~连学生出席 代签都不太管的~~0.0xd原po去中正 08/17 08:31
22F:→ darimgh:大学网站查一下老师的信箱 寄封信去跟他道个歉讲个话 真 08/17 08:32
23F:→ darimgh:诚点~我觉得老师应该也不至於会非常记叫拉^^给个建议搂~ 08/17 08:33
24F:推 WaterPisces:哼哼 学者~ 08/17 11:22
25F:推 snowtoya:我也是那种觉得被人侮辱就会想去告对方的个性,但是我不 08/17 11:34
26F:→ snowtoya:会冠冕堂皇还为自己找理由说什麽想"教育社会" 08/17 11:34
27F:→ snowtoya:我承认我就是为自己而已 08/17 11:34
28F:→ snowtoya:所以我也看不起那种还找一堆有的没的理由的人:Q 08/17 11:35
29F:→ mapleone:不管你看不看得起,骂人还是错比较大。 :Q 支持提告。 08/17 12:53
30F:→ iscu:要骂寄信骂就好... 跑法院超麻烦的 08/17 12:59
31F:→ hoboks:还要被传到嘉义去 真可怜 08/17 13:14
32F:→ hoboks:想报仇 想让对方受应报就讲一声 还讲的这麽好听 08/17 13:15
33F:→ hoboks:网路本来就有匿名性 卢凭甚麽剥夺? 08/17 13:16
34F:→ waydi: 网路匿名性是什麽权利呢? @@a 08/17 16:49
匿名性我只想的到隐私权吧
若有小弟想不到的地方 烦请先进们补齐
隐私权在J293 J603都曾被大法官解释过
国家机关无正当理由 没有法律依据 个人得拒绝给予不相关资料
更遑论卢之类的第三者不得加以刺探
如果卢抓的到有人指名道姓辱骂他 "XX娘 禽兽" 之类的就算了
因已触犯刑309
检警要抓人 要透露个资给告诉人我也没话说
但如果是一些显不该当的言论
尤其是反对废死的言论
这些言论的价值都与公益有关
卢有甚麽资格要扒开他人在网路上的匿名性?
他自己想红想上电视
为什麽大家跟他意见不一样
就得跟她相同的暴露自己的个资?
整个世界又不是绕着他转 拜托
35F:推 snowtoya:谁错比较大不是重点,重点是教授这招伤敌一千损己一万 08/17 18:20
36F:→ snowtoya:一个月後大家不会记得谁被告过,只会记得有个爱告人教授 08/17 18:20
37F:→ snowtoya:哦我说爱告人应该不会被告吧 科科 不过我妈就在我旁边 08/17 18:21
38F:→ snowtoya:我边骂给她听边推文,所以教授来告我也不怕(被父母知道) 08/17 18:22
39F:推 darimgh:颗 我反而会主张网路匿名性也要有所限度耶~太多太多人自以 08/17 18:28
40F:→ darimgh:为怎样怎样骂~有了这层保障就可以侵犯别人名誉权@@... 08/17 18:29
41F:推 darimgh:否则网路就变成名誉权的"特别权力关系了" 0.0无法受宪法基 08/17 18:32
42F:→ darimgh:本权保障的大漏洞@__@ 08/17 18:32
43F:推 ameko34:30几个被告会同时出庭吗 还满壮观的 08/17 19:34
44F:推 Emmiz:我想讲一下 我在那篇推了"大推这篇"结果被告 那我要理她吗 08/17 20:17
45F:推 Jasy:大推也会被告? 08/17 20:42
46F:推 snowtoya:楼楼上 别理他 别跟他和解 08/17 21:02
47F:→ hoboks:大推勒 这样也告喔 比我想的还夸张 08/17 21:19
48F:→ hoboks:那我这篇挺周玉蔻 我可以跟卢自首嘛? 08/17 21:20
49F:推 WaterPisces:真的是不意外罗 08/17 22:32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08/17 22:41)
50F:推 tomchow76:台湾就是太过保障名誉权了吧= = 连这样也能提告... 08/18 01:50
51F:→ tomchow76:根本是无端增加司法讼累而已... 08/18 01:51
52F:推 CrazyMarc:比较「先进」的趋势不是妨害名誉除罪化吗?怎麽堂堂教授 08/18 02:10
53F:→ CrazyMarc:反倒是认同妨害名誉入罪这种刑事政策? 08/18 02:11
54F:→ Eventis:她可以全部撤回让它欠缺诉讼要件,这里毋宁是司法程序的工 08/18 08:15
55F:→ Eventis:具化,手段的目的化,就是传统「以刑逼民」的另类型态,如果 08/18 08:16
56F:→ Eventis:真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也应当是就这部分她有所表述过才是. 08/18 08:17
57F:→ dimer:说大推这篇也会被告...浪费资源 08/18 19:48
58F:→ Eventis:不过说实在的,在这种情况如果不用刑事的手段,单靠民法18I, 08/18 22:56
59F:→ Eventis:184I前+195;这一卡车被告,应该没人会理她吧Orz 08/18 22:57
60F:→ Eventis:只能说"民法是个没用的法律",有时候也颇中肯,好比忙碌半天 08/18 22:58
61F:→ Eventis:最终换得一张壁纸,诸如此类的情况,所在多有啊. 08/18 22:59
62F:推 chining1210:只觉得这番话真是冠冕堂皇呢... 08/19 09:12
63F:→ Eventis:今天她就算走民事,评语一样会是"冠冕堂皇"啊:) 08/19 12:09
64F:→ Eventis:关键都在於她"居然"如此"蛮横无理"地,对於自己(本来以为) 08/19 12:10
65F:→ Eventis:可以做的事,横加限制与追究,大鲸鱼追打小虾米,司法不公,正 08/19 12:11
66F:→ Eventis:义无救,叭~~~~~~~~~~~~~~~~~~~~~~~~~~~~~~~~~~~~~~~ 08/19 12:11
※ drudgery: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8/19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