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eiy (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店家可依存证信函提告吗?
时间Mon Aug 16 20:10:45 2010
事实经过:
甲方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访问买卖及邮购交易因买方没有检视实物的机会,
适用七天内退货的条款;民众可在七天内退回货品或以书面请求解约),
於缴款三日後交求退费。
然而仅获得店家口头保证,
故於缴款四日後(礼拜五)
寄出存证信函(内容述及过程请求退费并强调使用产品後的不适)
以书面请求解约。
缴款五日後店家退款,却於七日後(礼拜一)才收到存证信函。
因此,店家自认已完成退款并认为甲方有毁谤和损害名誉之嫌,
要求甲方登报道歉否则提告。
有打过1950和消费者基金会谘询,皆得到『不要理会』的回覆。
且爬文得知存证信函仅具告知的作用,
诽谤罪与妨害名誉罪共同的要件都是要散布於众,
但还是要请教版友:
问题:
1、店家是否真能依存证信函内容来对甲方提出民事诉讼呢?
2、诉讼如果成立,甲方应该如何处理呢?
恳请各位版友帮忙解惑。非常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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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93.54
1F:→ hsinyeh:我看不到诽谤跟妨害名誉的行为在哪里 是指那封信函? 08/16 20:12
2F:→ rueiy:是的。店家说依据存证信函提出民事诉讼 08/16 20:13
3F:推 hsinyeh:那不要理他就好 没有散布就不会有这两条的适用 08/16 20:14
4F:→ hsinyeh:另外 这两条是刑事诉讼= = 08/16 20:14
5F:→ rueiy:所以不论任何提告,单纯依据存证信函是否无法成立呢? 08/16 20:17
6F:推 hsinyeh:我看不出来有任何不法情事在其中 08/16 20:17
7F:→ rueiy:非常谢谢h版大的解惑!!! 08/16 20:23
8F:→ magicgreet:你最好再问问 是不是有其他事项漏打 1950是很外行的 08/16 20:45
9F:→ magicgreet:说错 是最好再想想确认 08/16 20:45
10F:→ rueiy:请问m版大的意思是指??? 08/16 21:43
11F:→ rueiy:在退费的过程中,店家老板完全没出面,仅由店员处理,因此 08/16 21:44
12F:→ rueiy:在店家收到存证信函後,就接到老板要求登报道歉的电话了。 08/16 21:45
13F:→ magicgreet:没有啦只是看看你有没有漏打的地方而已@@ 08/17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