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fectiveone (Have a Tough Soul)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公寓粉刷,其中一户住户不愿共同负担费用,该如何处置?
时间Mon Aug 16 19:36:54 2010
事实经过:
我们家是二十多年的公寓,没有管理委员会。
最近我们家还有几个住户家中想要进行粉刷,
顺便想说就把楼梯间找人发包一起粉刷,经由我妈跟其他住户沟通後,
大家都愿意负担,但是其中有一户刚搬来没多久(应该未满两年),
表明不愿意共同负担相关费用。
我们家这栋公寓共5楼,10户,
不愿意负担楼梯间粉刷费用的住户是5楼其中一侧的住户。
问题:
想请问熟知法律的版友,这种情形该如何解决?
在没有管理委员会的情况下可以主张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十条?) 中的相关规定吗?
还是若要处理这种问题就必须住户间先成立管理委员会?
或是签署一分多数人共同声明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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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你依赖的我,是如此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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