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戴尔真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想请问有关於劳资双方出现争议事情时 렠…
时间Sun Aug 15 00:30:47 2010
看起来如果你讲的全部都是实话
个人觉得并没有触犯诽谤罪
相关的论证过程大法官在释字509已经提示过了
民众的言论自由需要被尊重
妨害名誉的罪名在台湾已经被滥用了
很多人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一不如他们的意就要乱告
增加别人的负担
※ 引述《smilekaren (小不)》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 引述《smilekaren (小不)》之铭言:
: : 会写下这篇感想 是想告诉大家找工作除了要睁大眼睛以外 也要打听打听
: : 中正区图书馆 这我想不用说全名大家都会知道
: : 听说以前还没外包前 是个非常热门的打工 毕竟是公家单位嘛
: : 该有的福利都不会少 只是差在你不是公务人员~~~
: : 但是外包之後 搞到现在没有什麽人要来.......
: : 我是在今年年初进来的 私大日文所毕业 找了快半年的工作一直被打枪
: : 直到我在这个版上看到有在应徵日文缺
: : 当天面试就上了 当然我也知道这分薪水很少很少
: : 少到根本就没有17280 少到我开始羡慕22K
: : 我们部门算是图书馆的第一线 许多送存采购赠送的书都会先到我们部门来
: : 而我的工作内容就是基本的建档 OK 你会说这样工作内容非常简单
: : 薪水少是应该的 但是两三个月後 你就会开始觉得自己好像进了地狱一样
: : 监督人员每个月开始追着你的量 从原本一个月1500本到现在一个月要2000本
: : 这...... 1500本都做不到了 更何况是2000
: : 有时候也要支援组上得活动 其他馆员叫你干麽你就得干麽
: : 在我前一篇文章里有写到量的事情 当时版友们都说一定是馆员把他们的量加到我们身
: 上
: : 现在我真的很确定这件事情 我们这些劳干们的业绩可是会影响到他们的考绩呢~~
: : 你会问那量到底怎麽算呢?? 我先说自己的好了:
: : 拿到书以後 要建立基本书目资料 盖章 贴条码 写编号 印清单→一笔
: : 後来因为量不足去帮忙期刊後 那边的算法可不一样了:
: : 拆封(一笔) 分类(一笔)盖章(一笔)登卡(一笔)上架(一笔)
: : 一本书就可以写五个量 而我自己的部份是要全部弄完才是一个量
: : 主管们却是用同样的标准来要求我 你说这样公平吗
: : 这样期刊的部份一个月只要400本 他就有2000的量
: : 而我却要实做到2000本才能过关........... 於是我开始兴起了想辞职的念头
: : 此外 在我的部门里外包人员算是不少 大家相处也都欢乐
: : 唯独就是几个馆员 永远摆着一副晚娘脸 要不然就是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晃
: : 然後看到你在传真时问你:你在传什麽阿 看到你在影印时问你:阿你是要印几张
: : 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 也是啦 平时他不会叫你名字 只会外包外包的叫
: : 当你发生问题时 馆员们的反应马上就是把事情推到派遣公司上
: : 两边就是互踢皮球 就算错真的事发生在馆员上 一定又会推给外面
: : 最近为了劳健保的事情 也是争论不休
: : 馆方说他们给派遣公司是一人一小时125.49元
: : 而我们实拿是一小时95元 另外再扣劳健保
: : 但馆方说我们不应该再被扣劳健保 因为他们当初给的钱面就包含我们的劳健保
: : 但派遣公司则说中间的差额是拿去缴了80%的劳健保 还有管理费
: : 甚至是馆方向派遣公司收取在图书馆里每一派遣员工每个月500元的水电费
: : 但馆方坚称他们没有收 还给了派遣公司一笔人事管理费
: : 但派遣公司也一样用薪水的差额来付了人事管理费
: : 双方真的是各说各话 我们这些派遣员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有问题....
: : 总而言之 行政学里讲到组织的弊端 我们部门里全部都有呢
: : 上星期确定要辞职之後 我按照合约上写的要在14天前提出离职申请
: : 但一直等不到人来 (这麽烂的地方 有谁敢来~~~)
: : 刚好这个星期五我有事 也早已事先请好假 而新人明天才能来交接
: : (面试好几个 馆方都不满意)
: : 下星期五我就要去新公司报到了 本来我是跟他们说我只做到星期三
: : 但是现在又以交接期要七日 而我星期五要请假 所以要求我下星期四也要去上班
: : 我真的很火耶 你们找不到人是你们的事情 现在却又把时间不足的事情推到我身上
: : 好像是我请假会影响到你们一样!!!!! 讨价还价之後 星期四我只要去半天
: : 唉 我是真的很想早点离开这个地方 也打算明天等新人来之後
: : 要跟他好好谈谈待在这的一些心路历程
: : 最後我一定要再说一下我的薪资 一个月很难超过16500
: : 我觉得如果是毕业生想找全职 奉劝你真的不要来 拜托!!!!
: : 22K都比这个好 也许一年後能转正职 但在这里你不要想说会加薪跟转正职!!!
: : 「绝.对.不.可.能!!!」
: 林小姐您好:
: 您在ptt的文章,已经严重过度影射,根据本公司法律顾问提出见解,若要在公开场合发\
: 表文章,并过度影射者,须负举证之责!
: 本公司已经将相关资料进行保存,并将会同律师,将提出相关的告诉!
: 本公司绝对认同经验分享,但不认同过度影射讨论,恶意夸大、抹黑!未审先判之行为!
: 违法之虞的项目如下:
: 1.违反保密契约内容,过度影射单位及工作内容。已经侵犯到本公司客户权益,保密契约
: \
: 期满亦同,已有违反保密切结之虞。
: 2."而我们实拿是一小时95元 另外再扣劳健保,但馆方说我们不应该再被扣劳健保,因\
: 为他们当初给的钱面就包含我们的劳健保",本句话已经严重误导大众,并与事实不符,\
: 劳基法规定劳健保负担分为雇主提拨与劳工自付额,本公司依法扣除劳健保之员工自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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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未违法,并握有薪资明细及劳健保提拨纪录,纪录包含劳健保局所需定自付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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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句话已有误导之虞,并有违法刑法310条毁谤罪之嫌。
: 3."甚至是馆方向派遣公司收取在图书馆里每一派遣员工每个月500元的水电费但馆方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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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没有收",本公司皆保留水电费收据,与事实不符。并有违法刑法310条毁谤罪之嫌。
: 4."总而言之 行政学里讲到组织的弊端 我们部门里全部都有呢",必须由发言者迳行举证
: \
: 那些弊端,并有违反刑法310条毁谤罪之嫌。
: 本公司已经保全画面,并将去函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114.45.140.159,针对该日上网纪
: \
: 录采取保全措施。
: 经公司会议决议,倘若您若在2010/8/17(二)中午12:00前,本公司将会接受以下和解办法
: \
: ,请参酌如下:
: 1.请您将发言内容立即进行删除动作,无法删除者,须委请版主协助删除该文章。
: 2.请您於苹果日报小启版发表具有诚意之道歉启示或撰写悔过书,择一。并提出相关说明
: 。
: 若未依照本和解条件进行办理,本公司将会诉诸法律行动,进入司法程序後,本公司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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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任何无民事赔偿责任之和解动作,将连同本次和解机会一并送呈法院,并告知法官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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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给过被告和解机会。
: 问题:
: 这是我在job版上po出自己的工作经验 po出没多久後就接到该公司负责人之来信
: 他认为我在文章内容里有毁榜该公司 但我说得都是事实 劳健保方面我们真的不清楚
: 会有这些问题也是跟主管吃饭时才知道 从头到尾我知道劳工要付20% 而雇主应支付80%
: 且我在内容也有注明到底谁说得对 我们真的不清楚
: 但该公司一口咬定我们是冤枉他们 试问我真的应该照公司的要求登报吗??
: (ps.文章已删除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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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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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5F:推 tks9527:推h大,讲的是真的就不要怕东怕西,言论自由受宪法保障。 08/15 13:32
6F:推 hsinyeh:我的感想是这公司有请法务吗= =? 怎麽感觉一职复制贴上.. 08/15 18:25
7F:→ hsinyeh:跟昨天八卦版M版友作文程度差不多... 08/15 18:25
8F:→ hoboks:会写成310毁谤罪的应该都不是出自律师之手 08/15 18:55
9F:→ hoboks:每次看到这种的心里都会有os "又露馅了" 08/15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