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karen (小不)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想请问有关於劳资双方出现争议事情时 该怎麽做
时间Sat Aug 14 23:22:38 2010
事实经过:
※ 引述《smilekaren (小不)》之铭言:
: 会写下这篇感想 是想告诉大家找工作除了要睁大眼睛以外 也要打听打听
: 中正区图书馆 这我想不用说全名大家都会知道
: 听说以前还没外包前 是个非常热门的打工 毕竟是公家单位嘛
: 该有的福利都不会少 只是差在你不是公务人员~~~
: 但是外包之後 搞到现在没有什麽人要来.......
: 我是在今年年初进来的 私大日文所毕业 找了快半年的工作一直被打枪
: 直到我在这个版上看到有在应徵日文缺
: 当天面试就上了 当然我也知道这分薪水很少很少
: 少到根本就没有17280 少到我开始羡慕22K
: 我们部门算是图书馆的第一线 许多送存采购赠送的书都会先到我们部门来
: 而我的工作内容就是基本的建档 OK 你会说这样工作内容非常简单
: 薪水少是应该的 但是两三个月後 你就会开始觉得自己好像进了地狱一样
: 监督人员每个月开始追着你的量 从原本一个月1500本到现在一个月要2000本
: 这...... 1500本都做不到了 更何况是2000
: 有时候也要支援组上得活动 其他馆员叫你干麽你就得干麽
: 在我前一篇文章里有写到量的事情 当时版友们都说一定是馆员把他们的量加到我们身
上
: 现在我真的很确定这件事情 我们这些劳干们的业绩可是会影响到他们的考绩呢~~
: 你会问那量到底怎麽算呢?? 我先说自己的好了:
: 拿到书以後 要建立基本书目资料 盖章 贴条码 写编号 印清单→一笔
: 後来因为量不足去帮忙期刊後 那边的算法可不一样了:
: 拆封(一笔) 分类(一笔)盖章(一笔)登卡(一笔)上架(一笔)
: 一本书就可以写五个量 而我自己的部份是要全部弄完才是一个量
: 主管们却是用同样的标准来要求我 你说这样公平吗
: 这样期刊的部份一个月只要400本 他就有2000的量
: 而我却要实做到2000本才能过关........... 於是我开始兴起了想辞职的念头
: 此外 在我的部门里外包人员算是不少 大家相处也都欢乐
: 唯独就是几个馆员 永远摆着一副晚娘脸 要不然就是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晃
: 然後看到你在传真时问你:你在传什麽阿 看到你在影印时问你:阿你是要印几张
: 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 也是啦 平时他不会叫你名字 只会外包外包的叫
: 当你发生问题时 馆员们的反应马上就是把事情推到派遣公司上
: 两边就是互踢皮球 就算错真的事发生在馆员上 一定又会推给外面
: 最近为了劳健保的事情 也是争论不休
: 馆方说他们给派遣公司是一人一小时125.49元
: 而我们实拿是一小时95元 另外再扣劳健保
: 但馆方说我们不应该再被扣劳健保 因为他们当初给的钱面就包含我们的劳健保
: 但派遣公司则说中间的差额是拿去缴了80%的劳健保 还有管理费
: 甚至是馆方向派遣公司收取在图书馆里每一派遣员工每个月500元的水电费
: 但馆方坚称他们没有收 还给了派遣公司一笔人事管理费
: 但派遣公司也一样用薪水的差额来付了人事管理费
: 双方真的是各说各话 我们这些派遣员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有问题....
: 总而言之 行政学里讲到组织的弊端 我们部门里全部都有呢
: 上星期确定要辞职之後 我按照合约上写的要在14天前提出离职申请
: 但一直等不到人来 (这麽烂的地方 有谁敢来~~~)
: 刚好这个星期五我有事 也早已事先请好假 而新人明天才能来交接
: (面试好几个 馆方都不满意)
: 下星期五我就要去新公司报到了 本来我是跟他们说我只做到星期三
: 但是现在又以交接期要七日 而我星期五要请假 所以要求我下星期四也要去上班
: 我真的很火耶 你们找不到人是你们的事情 现在却又把时间不足的事情推到我身上
: 好像是我请假会影响到你们一样!!!!! 讨价还价之後 星期四我只要去半天
: 唉 我是真的很想早点离开这个地方 也打算明天等新人来之後
: 要跟他好好谈谈待在这的一些心路历程
: 最後我一定要再说一下我的薪资 一个月很难超过16500
: 我觉得如果是毕业生想找全职 奉劝你真的不要来 拜托!!!!
: 22K都比这个好 也许一年後能转正职 但在这里你不要想说会加薪跟转正职!!!
: 「绝.对.不.可.能!!!」
林小姐您好:
您在ptt的文章,已经严重过度影射,根据本公司法律顾问提出见解,若要在公开场合发\
表文章,并过度影射者,须负举证之责!
本公司已经将相关资料进行保存,并将会同律师,将提出相关的告诉!
本公司绝对认同经验分享,但不认同过度影射讨论,恶意夸大、抹黑!未审先判之行为!
违法之虞的项目如下:
1.违反保密契约内容,过度影射单位及工作内容。已经侵犯到本公司客户权益,保密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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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亦同,已有违反保密切结之虞。
2."而我们实拿是一小时95元 另外再扣劳健保,但馆方说我们不应该再被扣劳健保,因\
为他们当初给的钱面就包含我们的劳健保",本句话已经严重误导大众,并与事实不符,\
劳基法规定劳健保负担分为雇主提拨与劳工自付额,本公司依法扣除劳健保之员工自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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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违法,并握有薪资明细及劳健保提拨纪录,纪录包含劳健保局所需定自付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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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句话已有误导之虞,并有违法刑法310条毁谤罪之嫌。
3."甚至是馆方向派遣公司收取在图书馆里每一派遣员工每个月500元的水电费但馆方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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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收",本公司皆保留水电费收据,与事实不符。并有违法刑法310条毁谤罪之嫌。
4."总而言之 行政学里讲到组织的弊端 我们部门里全部都有呢",必须由发言者迳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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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弊端,并有违反刑法310条毁谤罪之嫌。
本公司已经保全画面,并将去函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114.45.140.159,针对该日上网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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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采取保全措施。
经公司会议决议,倘若您若在2010/8/17(二)中午12:00前,本公司将会接受以下和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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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酌如下:
1.请您将发言内容立即进行删除动作,无法删除者,须委请版主协助删除该文章。
2.请您於苹果日报小启版发表具有诚意之道歉启示或撰写悔过书,择一。并提出相关说明
。
若未依照本和解条件进行办理,本公司将会诉诸法律行动,进入司法程序後,本公司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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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任何无民事赔偿责任之和解动作,将连同本次和解机会一并送呈法院,并告知法官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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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给过被告和解机会。
问题:
这是我在job版上po出自己的工作经验 po出没多久後就接到该公司负责人之来信
他认为我在文章内容里有毁榜该公司 但我说得都是事实 劳健保方面我们真的不清楚
会有这些问题也是跟主管吃饭时才知道 从头到尾我知道劳工要付20% 而雇主应支付80%
且我在内容也有注明到底谁说得对 我们真的不清楚
但该公司一口咬定我们是冤枉他们 试问我真的应该照公司的要求登报吗??
(ps.文章已删除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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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229.46
1F:推 WinterDust:没有扭曲是时就不用管他= =爱告让她告 08/15 00:26